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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阳光下的交易(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9:3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政府采购:阳光下的交易(组图)
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政府采购中来。(李岩宏摄)

  本报记者张鹤范萌

  政府采购制度自1999年5月在我市推行,特别是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在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制度体系,规范采购程序,扩大采购规模,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基本建立起了政府采购制度的框架体系,丰富和完善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公共行政管理制度的内容。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共完成政府采购金额9853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9%,预计全年政府采购规模可达17亿元。
政府采购:阳光下的交易(组图)
我市政府采购金额逐年上升

  政府采购新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起源于欧洲,最早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兴起。由于政府采购采取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机制,制约了政府及其部门的权力,保障了公共资金的使用成效,深受社会的认同和国民的信任。在欧洲的众多国家中,政府采购制度已经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个重要工具和政府介入市场经济的最直接的方式,在社会经济中广泛运用。如法国每年政府采购资金约为1万亿法郎,相当于年度国家总预算的50%左右。

  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政府采购制度开始在我国推行。几年来,政府采购范围逐步扩大,规模持续增长。2003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1659.4亿元,采购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64%,采购范围涵盖了货物、工程和服务。

  我市政府采购工作阳光灿烂

  自1999年5月开始,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市由点到面推行,经过几年的发展,基本形成了政府采购的制度体系、监督体系,完善了政府采购的管理体制。按照执行与监管相分离原则,除市本级完成机构分设外,其余14个县级机构中有10个已完成分设。

  效率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在政府采购推行之初,曾出现效率不高、服务不到位、采购质量有问题、采购价格不适当等诸多问题。为提高工作质量,取得各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市采购办和采购中心在加大宣传力度和强化行政制约措施的同时,提出“效率为先,服务为本”的口号,视自己为预算单位和广大供应商之间的桥梁,为他们提供优质服务。这主要表现在扩大采购范围、编制采购预算和完善采购配套措施等方面。如今,我市政府采购面迅速扩大,市级和县(市)区全面推行了政府采购制度,并基本覆盖到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品目向多样化方向发展,采购目录达三大类21项42种。今年还扩大了服务类政府采购范围,增加了汽车保险采购。编制采购预算是提高采购效率的保证。去年全市政府采购预算达到16.03亿元,其中市本级为5.07亿元,是2002年的2.5倍。

  与此同时,我市政府采购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管方式更趋合理。通过广泛征集,今年全市新增各类技术专家109名,使市级专家库人数达到600多位,并实现了与省级专家库资源共享。改进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建立走访采购人制度,每月走访两个以上采购人征求意见。

  “作为供应商,我经常参与政府采购,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开标、评标的全过程。没有一丝隐瞒,更无暗箱操作。”这是今年年初,一位供应商在参加采购空调项目招标会结束后发出的感慨。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始终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廉政”为方针,在采购过程中,实行多方监督,提高采购项目的透明度,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范围扩大前景更好

  经过几年的发展,政府采购,这个曾经陌生的名词已经开始为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和熟悉。然而,同国内其他先进省市比我们还有一些差距。如政府采购制度的宣传相对滞后,主题不突出,部分采购人员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性、目标、程序、方法和效果理解不深,对自己的职责和权利不明,未能依法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等。

  伴随着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紧迫性日益加强。为此,日前,市政府颁发了《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为今后发展和规范政府采购制度指明了方向和目标。

  明年我市将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将汽车维修、信息化项目维护、通用办公软件和会议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管理;推进文教、科技、城市管理等政府非权力事务采购工作,解决采购方法与途径。落实提高采购效率的各项采购办法。实施提前采购、规模采购办法,对预算已安排,且价格变动小的通用设备采用集中汇集、提前招标采购,对标准设备和服务继续推行协议采购(定点采购),并完善管理办法。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督促尚未管办分离的县(市)区完成分离,理顺工作关系。培育采购代理市场,鼓励具备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采购代理,逐步形成采购中心、各社会中介机构之间相互竞争的采购代理机制,提高采购服务水平。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健全供应商“黑名单”制度,拒绝不良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阳光下的交易(组图)
我市2003年政府采购项目比例

  政府采购直面七大问题

  政府采购工作自推行以来,已经成为我国政治、经济生活尤其是公共财政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露出来,并影响到采购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一、采购单位的抵触情绪不同程度存在。经过几年来的宣传,各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工作本质的认识有了较大改变,但仍有不少单位在制造各种借口逃避这项工作。

  二、相关制度配套建设刻不容缓。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国才刚刚起步,政府采购法实施才一年,实施细则也没有出台,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没有统一的解决方式,操作起来比较困难。供应商奖惩机制和采购人投诉机制、奖励机制实施不力,验收和监管机制不顺畅,诚信约束机制不完善,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已刻不容缓。

  三、行业垄断的存在影响采购项目的公平性。由于我国市场经济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某些行业、某些部门仍然被完全垄断。他们有自己的施工队伍,又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在采购前他们就明确地提出由自己的队伍施工。因此,一些采购单位为减少麻烦,只好任由他们去做,采购价格难以降下来,同时对其他供应商也是不公平的。

  四、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需要进一步准确、明细、及时。政府采购预算是国家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财政预算比较粗,涵盖面不广,存在资金不确定、设备配置标准难统一、采购时间不确定和采购项目不完整等问题。

  五、工程采购成为制约政府采购的瓶颈。政府采购的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而现在真正按政府采购程序规划操作的仅有货物类一项,服务类采购量所占比例较少,应当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工程项目占政府采购的比重应当是最大的。而目前实际情况是,工程类特别是较大的新建扩建的土建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的很少。

  六、采购效率亟待提高。目前各采购单位普遍认为政府采购实施时间长、效率低,经办手续繁琐。

  七、应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购买国货、保护民族工业的功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对确需购买外国货物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许多单位往往认为外国货性能优于国产货,而不考虑性价比。政府采购保护国货、民族工业的特定手段没有充分发挥。(来源:中国宁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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