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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暴力救助苦撑7月关门安全风险、资金维续、政府审批成了生存的层层障碍(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09:46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庭暴力救助苦撑7月关门安全风险、资金维续、政府审批成了生存的层层障碍(图)
梁先生在看曾经救助登记人名单。本报记者 汪承贤 摄

  本报海口11月21日讯(记者林莹)位于龙昆南路红城阁别墅内的梁宽家庭暴力义务救助中心办公室内已人去楼空,作为海南首家以个人创建的家庭暴力义务救助中心在苦苦支撑7个月后,于10月16日宣告关门。

  得知这个消息后,今天上午记者赶到龙昆南路道客村对此事进行采访。走进位于红城阁二楼的梁宽家庭暴力义务救助中心办公室,里面的办公设备已经被两台麻将桌取代,梁宽告诉记者,那6名义务人员已经相继提出辞呈,接到禁发传单的通知后,该中心于10月16日终止了业务。在这里,记者了解到这个特殊民间组织从筹建到关闭的全过程。

  筹建中心为帮助更多人

  今年3月19日,来自广西钦州市的青年民工梁宽在四方筹措资金之后,正式成立了梁宽家庭暴力义务救助中心。他说,这是海南出现的第一家民间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像这样的民间组织在全国也是屈指可数。

  据介绍,1996年,梁宽在上海市张鹏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做义务员。从事了几年的家庭暴力援助工作后,身为“工仔”的梁宽积累了一定的从业经验。2000年他从上海来到海口开办了一所幼儿园,逐渐有了资金积累后,他便想重操旧业,萌生在海口开办一所家庭暴力义务救助中心的想法,为家庭暴力中心受害者提供免费服务。

  “有了机会,我就想做这件事,帮助更多的人,而我也发现家庭暴力事件在海南也很多,社会需要这个职业。”梁宽说。他说,家庭纠纷婚变情移,许多人的心理都是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打官司劳民伤财,所以他觉得做这个中心正好能够解决这个问题。最初他投入2万余元,租房、购买电脑、办公桌、装电话、招集义务员。他印制传单,在商场小区等地发放,并悬挂横幅。

  据了解,该中心业务范围除了为抵制家庭暴力纠纷、协调婚外情外,还特设了赔礼道歉的业务,并以公司自称,开设了咨询热线,24小时随叫随到。在采访中,梁宽始终强调,救助中心是“非经营性”的,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而救助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他承担。但他有一个原则,就是不诉不理。

  抵制暴力的酸甜苦辣

  作为一个新兴的民间组织很快吸引了海口人的注意,最初,有4名义务人员加入队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又发展成为6个人。而说到这些义务员是否是义务工作时,梁宽有些迟疑。

  “其中有3个人是因为兴趣才参加,但另外3人则要发工资解决食宿,每个月300元,不算太多。”梁宽说,他希望有更多人参加,形成一个队伍,为他人排忧解难,把这个做成一个专业。

  传单发出去后没多久就接到了第一例求助。梁宽说第一个打进电话求助的是个女导游,由于工作太忙,丈夫不理解,吵架发展到动手,最后床也分开睡孩子也没有人照顾。梁宽带上几个义务员就上门去了,一些人做丈夫的思想工作,一些人做妻子的思想工作,但第一次调解以失败告终。但随后求助的人逐渐增加,海口之外的三亚、文昌等地的人也给他们打过电话。

  梁宽用“出警”形容这份工作,有时深夜也会工作,现场调解时至少2个人去,因为这样的工作存在很多不可预料的风险,有时是打架的现场,有时是丈夫酗酒后失去理智的时候。

  “如果有人喝酒的情况,那现场调解至少需要3个小时以上,而遇到蛮不讲理的人,我还不得打电话报警来保证自己和同事的安全。”梁宽称,从救助开展以来,他至少报警了30多次,而挨骂、被讽刺、被恐吓是这个工作必须面对的。“我们家的事用你管?”这是梁宽听到的最多的话。有的当事人甚至打电话来威胁,如果梁宽再管闲事就就打死他。有时遇到一些身居官职的当时根本不把他们放在眼里,连交谈都很困难。

  “我干的就是一个管闲事的事,明明知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还是要做。”梁宽说,做这件事情喜忧参半,他们之间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把两个人调解好了,他们感谢他,然后成为朋友,如果不能,他也算帮了忙。梁宽告诉记者,尽管他这样想,还是得罪了很多人,女友也因其工作危险而离开了他。他说,欣慰的是在调解的案例中有一半能够劝和。7个月来,他们接到了100例左右的求助,以女性居多,说着梁宽拿出了一些义务调解档案登记表和电话记录。然而事实上,到了今年7月中旬,救助中心的工作已经到了非常艰难的境地。

  救助活动举步维艰

  今年的7月15日,义务员小何在长流菜市场做救助调解,受害人的丈夫是个吸毒人员,且当日也喝了很多酒,遇见小何的劝解后更加恼怒,用一把锄头柄将小何的一只手打断。经过治疗痊愈后,小何辞去了这个工作回了老家。从那以后,一些义务员相继提出辞呈。梁宽说,工作人员的心理压力太大,工作的环境也没有安全保障,再加上没有经济利益,光凭兴趣做下去很难,所以他对他们的离开很能理解。后来救助中心的工作主要由梁宽一人承担,电话也越来越少。

  “义务救助中心也是需要救助的。”当采访到了最后阶段时,梁宽终于点明了话题。他说光靠他一个人的力量顶多能够维持几年,他需要得到政府的认可。今年10月,他被通知不能再向社会发放救助中心的宣传传单,因为该中心的成立尚未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10月16日,梁宽宣告了家庭暴力救助中心终止活动,但他表示以后有机会还要做这个事情。一个没有更多经费补给的义务救助活动靠什么支撑下去?当义务人员没有时间工作时中心如何去严格兑现每求必助的社会承诺?谁来监督管理他们的义务活动?面对记者的接连提问,梁宽没有作出明确的回答。

  妇联:有积极意义但生存无法律依据

  今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口市妇联权益部一位负责人。她认为,这种民间组织存在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它的生存却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她说,现行社会里,重婚、家庭暴力等问题确实客观影响着家庭情感的质量。例如家庭暴力,尽管有很多机构可以关注,但受人力、时间和职能范围限制。而重婚如果证据不太充分,司法机关不会轻易立案。同时,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功能也在逐渐削弱,社会存在对调解和疏导的需求。民间存在这样一个义务机构,帮助消除显性家庭暴力,缓解家庭成员间矛盾,是件具积极意义的事情。但这种民间组织谁来监管?它有没有在民政部门进行申请登记?是否在工商进行注册,有无机构或主管部门来规范。这种组织救助到了一定程度之后,不可能不发生费用问题。而发生费用后谁又来监管?这些疑问无从解答。从该家庭暴力义务救助中心业务范围来看,不可回避地要启动一些侦察手段,例如偷拍、跟踪等等。而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司法机关才能行驶这种权利,尽管在民法的范围内,有私人授权这样的说法,但总的来看,还是缺乏法律依据。因此这样一个民间组织的生存还是缺乏法律保障。她建议,市民如遇到类似的问题还是用法律程序去解决。(本报记者林莹)

  市民:谁来约束民间调解?

  在今天的随机采访中,市民对这样一家民间救助机构的生存也是众说纷纭,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陈女士认为,义务帮助老百姓虽是件好事,但既然是“救助”那就应该有一个援助程度的说法,而调解仅是援助的一个很肤浅的层面。如果有人被打得家不敢回,这样的情况又如何救助呢?是不是会有一个暂时收容的空间?救助应该有人员配备和设备配备,救助人员应具备怎样的专业素质?这样一个民间组织能够完成吗?这样打着“救助”旗号的民间组织是不是有点沽名钓誉?这是在其合法的前提下讨论的。同时,市民也很担心,他们不排除有其他商业目的的嫌疑,只是开始以义务的形式展出。

  叶先生则对其持有不信任的态度。他觉得这样一个以个人筹建的家庭暴力义务救助组织老百姓为什么要相信,既然没有利益就很难形成契约,那谁来约束你的调解?如果涉及到隐私呢?这些问题都值得质疑。

  文小姐觉得,这家民间救助机构关门是在意料中。做任何事都不能回避经费问题,个人力量是很小,但思路却很值得提倡。她觉得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商家可以去组织这样的事情,召集一些志愿者,形成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机构,完备民间组织应该具备的法律手续,这样才能办下去。

  (本报记者 林莹)

  作者:林莹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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