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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警车”:为何畅行无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11:0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10月30日上午,一辆湘E牌号的警车公然在长沙市机场高速路上为一支迎亲车队“开道”,其霸道行为让过往司机和行人侧目(本报10月31日3版《警灯闪烁原是护“嫁”》)。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派出调查组前往邵阳调查,查明系邵阳县教育局搬迁指挥部司机蒋某“个人行为”,将临时偷来的警牌挂在搬迁指挥部专用车上,蒋某已被依法治安拘留(本报11月20日2版《警牌竟是偷来的》)。公安的“恶劣影响”得到了澄清,然而,另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又来了!

  据调查,10月30日蒋某所开“警车”是邵阳县教育局一中搬迁指挥部专用车,在2003年整治非警务用车行动中,该车警牌号已被邵阳市公安局收缴。目前,该车尚无牌照。这表明,该“专用车”确系涂有警用标志的“警车”,但没有牌照。换句话说,如果前面所述属实,这台没有牌照的“警车”至少已在邵阳县“横冲直撞”了近一年。邵阳县教育局一中搬迁指挥部为什么拥有如此“特权”?是谁的渎职行为“放大”了这种“特权”的违法程度?

  没有牌照已是违规,假冒警车更是违法。如果是不法之徒借此铤而走险、蒙混过关的话,倒不难理解,而堂堂的搬迁指挥部,在公安、交警部门知情的情况下,仍堂而皇之地漠视法律尊严、践踏交通规则,的确让人惊诧!而更让人惊诧的是,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干什么去了?联系“潜规则”盛行的国情,其实我们不难得出结论:教育局行政权力的影响力不大,但凭其掌握的“教育资源”自可称雄一方,尤其是为县一中搬迁而设置的指挥部,在稀缺“资源”与公共“权力”共享的前提下,“借”一辆无牌“警车”算得了什么?我不管的话,谁能、谁敢管?

  这是“公共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的典型演绎!不幸的是,这种情形不单体现在这件事上,社会上已是司空见惯。君不见,有关部门几乎每年都要搞清理整顿无牌车、假冒或违规使用武警公安牌照车等的行动,只要执法行动一开始,一些机关大院就会贴出“告示”:凡手续不全之车暂不要上街,否则后果自负!如果推及到社会各行业,简直不一而足。对某些规则的制订者和执行者而言,规则只对他人适用,而自己是可以不受限制的。这种既要规则又以践踏规则为“荣”的心理,在当今社会很普遍,蒋姓司机偷警牌开“警车”护嫁,不过是群体行为中一个极端的例子罢了。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的高度重视,表明了管理层对此类事件的态度。但只要“特权”仍然存在,对公共规则的挑战和破坏将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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