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实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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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11:08 法制日报 |
安徽将实行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责任制 司法局长为第一责任人 本报合肥市11月21日电(记者李光明)记者今天从安徽省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保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按期完成,安徽将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行责任制,各市县司法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司法局长到省厅述职的重要内容。对于在司法所建设中等、靠、要思想严重,造成工作停滞不前,或虚报建设成绩,将会被“黄牌”警告,并记录在协管考评中。 今年以来,安徽省司法行政机关通过积极努力,目前基本上解决了基层司法所的立户列编工作。截至10月底,全省共建立司法所1778个,占乡镇(街道)建制数的96%,其中1021个司法所被明确为县(区)司法局派出机构,881个司法所被明确为副科级建制。基层司法人员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走在了中西部地区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的前列。近来,该省结合刚刚结束的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又确定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时间表,在今年底前30%以上司法所、2005年60%以上司法所、2006年底前全部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目标。 对此,安徽省建立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责任制度,明确各市、县(区)司法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各市司法局长到省司法厅述职的重要内容,成为协管考评的关键参数。安徽省司法厅还将首推领导联系点制度和厅机关处室、厅直单位联系基层司法所制度,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和督办。安徽省司法厅长孙建新对记者说,安徽省基层司法所建设两年时间跨上了一个新台阶,但还应该看到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组织机构及管理体制不完善,目前全省仍有73个乡镇没有经编制部门下文建立司法所,536个司法所与综治办合署办公,757个司法所人、财、物三权在下,一定程度上导致人员不能专职专用。全省平均每个司法所仅有司法行政人员专项编制1.2名,一人司法所占了40%,无人司法所占57%。这是一些地方对安徽省有关加强司法所建设的“精神”打折所致。因此,在下一阶段的司法所建设中,要克服一些地方的这些做法,坚决严格标准,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不能出现“打折”现象。对于有些地方为套取国债资金而在司法所建设上弄虚作假的、工作不实的,将严格控制,确保扶持一个、见效一个,建设一个、规范一个,绝对不允许出现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起来,工作却上不来,空守一栋小楼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