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工会﹕怀孕妇女有权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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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11:34 人民网 |
人民网香港11月22日电香港工会一贯提倡保护妇女特别是孕妇的合法权益。近期,对于有怀孕两个月的女警被遣派外勤工作期间险告流产一事,本地督察协会主席廖洁明认为,怀孕女同僚应有权说“不”,即向上司提出暂停外勤以策安全。他还呼吁上司以体谅的角度处理有关问题。 近日,有媒体报道说,工作优异的女警察傅颖珊去年怀着双胞胎时,不单得不到上司体恤,依旧被派外勤险致流产,还因请病假遭同事冷言相待,险些患上忧郁症。为此工会方面十分关注保护妇女、特别是孕妇的合法权益。 廖洁明重申,上司有责任以合情合理的原则处理怀孕下属的外勤工作问题,若有女同僚因被迫值外勤而不幸流产,他赞成受害者控告政府。警务人员协会主席刘锦华则称,他个人也不太赞成怀孕女同僚担当外勤执法,理由是不能排除有风险。华员会会长黄河指出,不同政府部门处理怀孕同僚工作的指引或有些微分别,但一般而言,应禁止女同僚从事危险或过分劳碌的工作。(陈晓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