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涉黑第一案 5名"涉黑夫人"涉嫌窝藏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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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13:01 新华网 |
昨日62名被告人首轮法庭调查结束,部分被告人第二轮法庭质证已经展开 11月20日至21日,“宋留根特大涉黑团伙案”庭审进入第三、第四天,第四天下午,62名被告人第一轮的法庭调查全部结束,部分被告人第二轮的法庭质证已经展开。两天来,本报报道组在旁听庭审的同时,采撷下庭审过程中精彩的一幕幕。也许,接下来的质证会更为精彩—— 王鉴: 派头不减带医陈述 11月20日下午1时25分,在3名手提药箱的医护人员陪同下,一身名牌装束、胸挂24号被告人号牌的原郑州市恒业运输有限公司董事长王鉴手拿不锈钢茶杯出现在许昌市中级法院审判庭门口。 记者从来自许昌看守所的陪护医生口中得知,中年发福的王鉴患有高血压等病症,陪护他是为了防止王鉴在法庭上过于激动而出现突发病症。记者在医护人员随身携带的药箱内发现,里面备置了“速效救心丸”、“降压灵”等药品。 作为当天下午出庭的第二个被告人,在上一个被告人任鹏被带下等候庭审的三四分钟时间里,王鉴迟迟未露面,直到审判长连续叫了三次,王鉴才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出现在法庭上。一旁维持秩序的法警小声交流说:“刚才听到叫他的名字,大概是心里发慌,让医生给他吃了一丸药。” 在法庭上,当法官询问“你对检察院指控的参加黑社会组织有无异议?你现在可以陈述”时,王鉴头脑十分清醒地称“有异议,指控与事实不符”,随后他对检察机关指控的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嫌非法经营罪、涉嫌销毁会计凭证罪等一一予以否认。王鉴一直称开公司就是为了自己赚钱,但对公诉人指出其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公司经营什么物品、一年的经营额是多少、公司的经营账目以及日常开销、缴纳税收等情况是否清楚时,王鉴以“不清楚,不知道”来搪塞敷衍,后来对指控他是公司董事长这个主管人员的称呼也一概不予承认,全部推到了其他被告人身上。 吕道毅: 当庭承认随后翻供 11月20日下午庭审一开始,吕道毅在法庭上的回答出乎在场所有人的意料,因为此前被指控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被告人均对此予以否认。在法庭上,当法官询问“你对检察机关指控的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无异议”时,吕道毅张口就说“没有异议”,法官重复询问后,吕道毅仍坚持回答没有异议。 随后,吕道毅的辩护人首先对吕道毅一连提了几个问题,在其辩护人发问中,吕道毅再次犯了“迷糊”,说自己是托运部的人,曾经从宋留根、马献洲、郝洪山等人开的公司里领过钱,而且是在李永才签字同意后才可以领钱,又说自己可以直接在公司的会计处领钱。辩护人提出“你不是公司的人,你在这个公司领的是什么钱,是帮别人领的,还是你自己领的黑社会组织的钱?”吕道毅此时仿佛“明白”过来,立即改口称是帮别人领的钱。至于帮别人领的是什么钱,吕道毅一会儿说是帮别人领的工资,一会儿说不知道。 在即将被带下法庭等候审理时,吕道毅补充说自己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理解不清,以现在说的为准等,法庭对这些情况一一记录在案。 李永才: 称自己只是打工仔 今年7月9日,许昌市检察院对被告单位郑州市恒业运输有限公司,被告人王鉴、李永才、孙冀等9人犯有非法经营罪进行指控。在提起公诉后,发现王鉴、李永才等7人在利用铁路行包快运非法大量运输香烟的过程中,非法运输了部分假冒伪劣香烟。于是,检察机关对指控的非法经营罪做了变更,其中通过非法运输香烟获取的运费里减去了非法运输假冒伪劣香烟的运费数量。 李永才对检察机关指控的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经营罪、偷税罪等全部否认。李永才在陈述中说自己是到了恒业公司后才认识宋、郝、马等人的,只有公司的股东说了算,作为该公司的一名副总经理,还没有进入决策层,仅仅是一个打工仔,因此,对公司分红、拿出钱财供黑社会性质组织使用等情况一无所知。检察机关把自己列为该公司的负责主管人员,是“抬举”了自己,不是实际情况。 对于公司偷税的指控,李永才称公司在外设立的所有经营网点应该都缴了税。公诉人指出:“你既然不承认自己是主管人员,又不负责缴税,你怎么知道都缴过税?”李永才说,他进入公司时向郝洪山提出过,郝洪山说该咋缴咋缴,至于究竟缴税没有,自己说了也不算。至于非法运输香烟的情况,李永才的口气与王鉴如出一辙,他认为,每次发货铁路部门派的都有安检员,有没有运输非法物品只有他们说了算,只要安检员没有查出问题,通过了安检都是合法的,因此,他认为指控非法经营罪不应成立。 涉黑“夫人团”: 涉嫌窝藏或包庇罪 庭审进入第四天,审判庭上出现了另一道风景:宋氏特大涉黑团伙主要成员的夫人们,因涉嫌窝藏或包 庇罪,相继被推上了被告席。 被告人张仪在明知其丈夫宋留根犯罪的情况下,于2003年春节期间,给宋1万元人民币助其逃匿,公诉机关认为张涉嫌窝藏罪。在昨日的法庭质证阶段,公诉人出示了张仪在公安侦查阶段的供述,与宋留根的供述相吻合。当审判长问张仪对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有无异议时,张及其辩护律师均表示无异议。记者注意到,张仪从出庭到退庭候审,脸上的表情都很平淡甚至有些轻松。 公诉人称,被告人张明霞在明知其丈夫马献洲犯罪的情况下,为帮助马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于2003年2月9日用同学的身份证办了一张交通银行的信用卡,并往该信用卡上存入了2万元。同年3月9日晚,张明霞携带该卡到深圳,后与马献洲一起到银行又往信用卡上转入了20多万元,资助马献洲逃避抓捕数月之久。同年6月28日上午11时许,张明霞、马献洲在深圳福田区香蜜三村被郑州警方抓获。面对公诉人提供的一系列证据,张明霞没有任何异议。 刘郑兰是郝洪山的妻子,刘郑兰出庭时显得很平静。公诉人称,刘郑兰在明知丈夫郝洪山犯罪的情况下,2003年3月9日晚,刘郑兰携带2万元现金赶到深圳郝洪山处,为郝购买衣物,照顾其日常生活,积极为郝躲避抓捕提供帮助。刘郑兰及其辩护人对此也无异议。 被告人吴晨光的妻子丁丽娟也是涉嫌窝藏罪。吴晨光加入涉黑团伙后,每月3000多元的工资由丁丽娟去领,丁说几年来共领了有20万元左右。去年年初郑州警方开始抓捕吴时,丁对吴说:“你跑吧,家里的事你不用管。”并给吴10万元钱助其逃逸。2003年吴逃回郑州后,丁又在郑州市花园路某家属院内给吴租了两室一厅,供其居住。平时除了给吴购买日常用品外,因为吴晨光吸毒,丁丽娟还负责给丈夫供应毒品。 “夫人团”中,刘文贤的妻子张建华则涉嫌窝藏罪和包庇罪两项罪名。1998年前后,张建华的丈夫刘文贤因和宋留根等人合伙在郑州纺织大世界开办商会欺压商户而被公安机关抓捕,刘文贤逃往外地。为了使刘逃避抓捕,2001年,张建华先后两次给刘文贤提供资金3万余元。2003年,她在三门峡和刘共度春节期间又给刘捎去了3万元钱。 2003年5月27日,公安机关前往刘文贤的住处进行依法搜查,当时张建华正在和刘文贤通电话,张没有马上开门,并在电话中告诉刘文贤“派出所的人来了”,之后才放下电话去开门。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告诉张建华,刘文贤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团伙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向张询问刘的去向以及是否和家人联系过时,张建华故意作虚假证明,隐瞒刘的隐藏处所和保持联系的事实。 第一公诉人: 不惜一切代价支持指控 “被告人当庭翻供是正常的。”昨日下午休庭后,本案第一公诉人认为:“趋利避害是人的正常心理,在以往的庭审中经常遇到类似情况。” 针对前几天庭审过程中许多被告人当庭翻供现象,第一公诉人说,法律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有证据没有口供,可以认定犯罪事实,如果有口供没有证据,就不一定能够认定犯罪事实。 第一公诉人指出,作为检察机关将本着“不枉不纵”的原则,决不放纵任何一个犯罪分子,也不冤枉任何一个好人。该公诉人表示,他们将不惜一切代价,支持公诉书中指控的任何罪名和证据。 被告人午饭: 每人4个大的肉包子 中午休庭后到下午开庭,只有短短一个多小时时间,为了减少来回押送被告人的繁琐,当天到庭的被告人都被羁押在审判庭的羁押室内,午饭就在这里吃。 “被告人的午饭定量,每人吃4个大的肉包子。”一位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说,“考虑到民族习惯,庭审期间每天给被告人准备了10盒清真盒饭。” 这位工作人员还透露,法警们吃的是盒饭,由于每人吃饭的习惯不同,所以有个别不喜欢吃米饭的法警拿着自己的盒饭来找被告人,用米饭换包子吃。 据记者了解,开庭的第一天,法警及被告人的午饭就用去了400多盒盒饭、300多个包子、6桶菜汤。在随后的几天,每天大约需要准备近200盒盒饭,2桶菜汤,以及根据出庭的被告人人数所供应的数量不等的包子,但无论是包子还是盒饭,每天都要多预备一部分。(来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