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小事”里有大是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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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18:02 新华网 |
新华网重庆11月22日电(记者张桂林、王金涛)重庆市丰都县董家镇街道的部分居民为附近一个临时垃圾场的腥臭熏人而苦恼。而镇政府领导却认为,这个垃圾场只有10平方米大小,又是临时的,是很小的事情,建在哪里,由政府说了算,群众意见无关紧要。果真如此吗? 董家镇的这个垃圾场确实很小,但由于紧邻居民区,它散发的腥臭味、滋生的蚊子和苍蝇,对邻近居民的生活和健康影响很大。居民们多次找镇政府,要求把垃圾场迁走,但镇政府干部们根本不理会。 类似的事情并不少见。一些城市居民区的楼前楼后常有小垃圾堆,居民们看在眼里,恼在心里。但在少数领导干部眼里,一些居民受腥臭熏是小事,人们出行不便、交通拥堵是小事,城市噪音污染也是小事,和招商引资、扶持企业、修路架桥甚至陪上级领导吃喝相比,这些事都可以忽略不计。殊不知,领导干部眼中的这些“小事”,恰恰是群众最需要办好的事。这些“小事”如果处理不好,经济发展得再快,工程搞得再多,老百姓对政府照样不满意。由此看来,“小事”里有大是非。 毋庸置疑,招商引资、扶持企业等等,是事关地方发展的大事,应当办好。但居民生活环境好坏,直接关系到群众身体健康、生活质量,怎么说也不是可以不管不顾的“小事”。一切事业的发展,最后都要归结于人的发展。政府工作的根本目标,就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如果一个地方的政府埋头于自己心中的“大事”,却不闻群众呼声,不察群众疾苦,把一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事情当作可以马虎、敷衍的“小事”而漠不关心、置之不理,就不能不说是政绩观出了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基层政府直接和群众打交道,基层领导干部常年工作在第一线,最了解群众的意见、想法和愿望。能不能把包括垃圾场这样一桩桩的“小事”办好,是对一个地方基层党委、政府工作能力最直接的考验。不在乎群众意见,把政府行为摆在群众利益之上,这不是人民政府应有的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