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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伤情揪人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7:58 扬子晚报

  昨天上午8点多钟,一名电焊工高空作业时不慎触碰到高压线,立时被击昏,急送南京四一四医院。不到1小时,南京金陵船厂一名冷作工在干活时被突然掉落的1吨多重的钢构件砸中,同样被送到南京四一四医院。记者上午10:50赶到医院时获悉,被钢构件砸中的船厂冷作工已死亡———

  一小时不到一死一伤昨日南京工地频出事

  本报讯 昨日上午,南京四一四医院连续收治了两名工地事故受害者。

  电焊工赵某在高空作业时被3.5万伏高压电击中,手脚皮肤、神经、骨骼多处受伤。医生告诉记者,病人需要及时进行外科手术,如果手术治疗不顺利,手脚很可能残废,若治疗顺利,伤者仍需进行植皮手术复原,医疗费用需数万元。据工友介绍,他们属于丹阳的一家工程队,在宝塔桥东街16号院的一幢5层居民楼上施工,上午8点多,40多岁的赵某在楼顶高空作业,为已近尾声的平改坡工程做焊接,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设施,赵某爬上楼顶5米多高的梯子,没留意身边两条几万伏的高压线,一不小心碰到后,立即从高空摔落。11:15,记者得知赵某已被推进手术室治疗,赵某所在工程队为其支付了此次手术的治疗费。

  看着赵某遭电击焦糊的手脚,工友伤心焦急,但与来自河南的冷作工小苏相比,赵某已算“不幸中的大幸”。24岁的小苏在船厂工地干活时被重物砸中,送到医院时医生已回天无力。中午12点,记者赶到下关金陵船厂,门卫拒绝记者进厂察看,等了十几分钟,船厂于厂长等负责人出面接受了记者采访。

  据了解,来自河南的小苏在船厂做冷作工已有两年,昨天早上8:50左右,小苏正在打磨船体,突然1只1吨多重的箱体钢构件掉落,一下砸中小苏,当工友将小苏从钢构件下拉出来时,他的身体已被压扁。厂领导告诉记者,目前已成立专门事故调查小组,与南京市刑警大队、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起对事故进行调查。

  于厂长告诉记者,船厂人员配备、制度管理及生产设备都是安全可靠的,因近年来一些工人个人素质不高,只经过短期培训就进入工厂作业,所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此次钢构件突然掉落是否与工人违章操作有关,工厂尚无定论。记者听说这起生产事故是船厂今年的第5起安全事故,追问厂方“是否经常对短期培训工进行生产安全教育”,领导含糊地答道:“工厂这么大,谁能保证不出点什么事?”(周海燕)

  10个月死了62人

  南京建筑工地成为“第二杀手”

  建筑工地上有大批外来民工,目前南京建筑工地的安全形势究竟怎样?记者采访了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位郑姓处长提供的数据令人心情沉重。据初步统计,今年1月至10月期间,南京市建筑行业共计发生死亡事故57起,死亡人数达6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增加了18.5%%,事故起数增加了19.3%%。郑处长分析指出,由于近年来南京市建筑工地增多,建筑市场管理还不够规范,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导致今年建筑业伤亡事故上升幅度较大,安全形势相当严峻。

  死亡人数仅次于交通事故,建筑工地成为“第二杀手”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建筑业发生重大事故死亡人数仅次于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第二大杀手。建筑工地的伤亡事故不仅数量增多,而且呈现连续、多发、高密度等特点。例如,从7月30日至8月5日的一个星期内,南京建筑工地就发生了6起意外事故,造成6人死亡,事故密度之高实属罕见。此后的9月初,还发生过一次死亡5人的重大事故。那么,南京建筑工地事故频发根源何在?这位人士认为,主要是由目前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构成和素质决定的。目前,在南京建筑工地95%的从业人员,都是被俗称为“农民工”的外来务工者,他们中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受过专门的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安全意识淡薄,同时也缺乏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可他们从事的又是高度危险的作业,如果同时遇到所在单位不重视安全生产或安全操作不规范,发生事故几乎是必然的。

  施工规范以及监管,不施“重典”无以“守”安全

  记者采访多年从事监理工作的某建筑公司陈工程师时得知,建筑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筑工地的每个角落都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这就要求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处处遵守安全规范,严格安全措施。从现场管理来说,高空作业、安全通道的搭建、脚手架的架设,都是有严格规范的,但实际情况与此要求却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其原因很多。首先,许多建筑工程落到一些没有资质的建筑队伍手里,或虽是有资质的单位中标,但经层层转包后,又让“草台班子”接了手,这就埋下了隐患;其次,许多施工单位只重视工期和效益,很少甚至根本不考虑安全问题,如安全设施不到位、特种设备该检未检、安全员配备不足,这都是一个个大漏洞;第三,许多施工人员忽视自己的安全,按规定,凡高于地面两米以上即为高空作业,需要采取系安全带等防护措施,但不少人嫌麻烦,即使再高也不愿系安全带;还有的人在工地甚至连安全帽也不戴。

  在说到该如何应对这样的现状时,陈工表示,目前对建筑安全工作无论采取什么样的“重典”都不为过,最主要的是要对施工单位进行规范与监管,对从业人员普遍进行安全教育,也就是说,要用制度甚至法律、法规解决问题。实习生俞月花记者郑幼明

  在城市受伤回老家流泪睢宁新安村一年工伤“废”六人

  小孙拖着伤残的腿来到本报,向记者讲述他的生活困境。

  两年前,小孙从家乡睢宁县张圩镇新安村来到南京浦口某建筑工地打工,今年春节前的一天,正在工地2楼施工的小孙突然脚下一滑,整个人从楼上坠落,摔在地上当场昏厥。工友赶紧将其送往医院抢救,所幸坠落楼层不高,无生命危险,但此次事故造成小孙左腿骨粉碎性骨折。事后,建筑商给了小孙1500元,草草了结此事。虽然小孙极不情愿,但也不知该如何维权。

  带着伤残,小孙回到家乡过春节,得知仅去年一年,本村就有6位在外打工者因工伤致残,而且都和自己一样,只得到了微不足道的赔偿。小孙认为,工伤不仅改变了他本人的命运,而且也伤害了整个家庭,自己从承担家庭责任的“强劳力”瞬间转变为离不开家人照料的“弱者”,原本就很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追究工伤的原因,小孙认为,仅有少数属于个人不慎,施工场地防护措施不当是主要原因。村里的其他伤残者,多数因为脚手架钢管太薄中途断裂或安全网破裂而坠落致伤,有的工地根本就没有安全保护措施。小孙以自己和工友所见告诉记者,现在许多工地所用的脚手架和防护网都是劣质产品,脚手架钢管厚度达不到标准,防护网牢固程度降低较为普遍。

  在与小孙的对话中记者发现,因工致残,因残致贫的民工兄弟,由于受自身的文化水平低以及法律知识淡薄的制约,发生工伤事故后,既不懂得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鉴定,也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维权,受伤后往往自认倒霉,被建筑商以低廉的赔偿打发,所得赔偿根本不足以保障伤者以后的生活。民工兄弟在工地因伤致残的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伤残的民工更应该得到社会关注,不能让民工兄弟在城市受伤,回老家流泪。唐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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