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用制度确保对城镇困难群体稳定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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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8:39 新华网 |
岁末年终政府送米送面送温暖,无疑是贫困群众的幸福时刻。11月19日,银川市出台扶持城镇困难群众就业再就业脱困政策,用制度把政府对困难群众节庆时传递的感情长久地保持下去。 近年来,银川市城镇低保贫困人口面逐渐扩大,2004年,全市64800人享受低保,财政支付低保金2200多万元。面临严峻形势,银川市计划从2005年至2007年,使全市60%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困难群体实现就业脱困。 银川市针对无稳定经济来源的下岗夫妻,有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赡养老人义务的离异、丧偶者,因病致贫者,“4050”人员,出台了一套稳定扶持政策:凡接收城镇困难家庭人员就业再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在社区安排公益性岗位的街道办事处,除继续享受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关于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外,每安排一名城镇困难家庭人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者,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1000元补贴;凡城镇低保户无业人员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自治区内就业者,无论月收入多少,继续享受一年的低保金,一年以后,家庭仍有困难的经批准可继续享受一段时间的低保待遇;低保户人员就业三年以上,其子女考入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的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凡个人参加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领取一次性培训补贴300元;职业介绍组织对低保户人员免费介绍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每介绍一人就业,给予50元中介费;具备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每无偿培训低保户一人或城镇困难家庭成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给予300元职业培训补贴,有偿培训低保户一人和城镇困难家庭成员就业,给予100元培训补贴;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低保户家庭人员,继续享受一年的低保金;低保户人员自谋职业的小额贷款贴息补贴在原优惠时间的基础上再延长一年。(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