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行业协会分类可望交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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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9:43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田霜月)经过近半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六稿已新鲜出炉。目前已计划将此稿下发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人大和有关省人大代表进一步征求意见。据透露,在此稿中,“一业一会”有望略有突破,行业协会的设立不能相同,但是分类可以交叉。 据介绍,许多群众、企业和行业协会对此表示了极大的关注,省人大内司委总共收到建议168份。 在这168份建议中,反映最为强烈的还是关于“一业一会”的问题。从反馈的意见来看,多数意见是支持和赞同条例规定的“一业一会”原则。不过,也有市民提出对条例第七条的修改意见:因为此条规定“行业协会既可以按照行业、产品分类标准设立,也可按照经营方式、经营环节及服务功能设立”,这表明是允许行业协会成立多样性的,是允许大类与小类行业协会并存的,但此条接下来又规定“不得重复设立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行业协会”,这样前后界定矛盾、不明确。所以他们建议应该将这一界定明确细化,使人们消除对“一业一会”就是一个行业只能有一个协会的误解。 在综合了各方面的意见之后,省人大征求意见第六稿中,继续保留了“一业一会”的原则,但将第七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改,不再禁止设立相似的行业协会,这就意味着行业协会的分类是可以交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