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学率不能用来考核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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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9:55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高玲)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公众意见的过程中,许多老师和学生提出,如果不改革现有的教育制度,那么,学生“减负”就成为一种空谈。上海拟立法禁把升学率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指标,从而进一步推动教育体制的改革。 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将九不得改成了五不得:“学校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推销或者变相推销练习册、习题集等教辅材料;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测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商业性活动;学校应当保证学生休息、文娱、体育、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得将学生的活动设施、场地移作他用。” 鉴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方面也承担着重要职责,《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明确规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督促学校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得把升学率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指标。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丁伟说,目前,教育资源稀缺,只好通过考试来分流。这个问题不解决,减负就是空话。立法的目的就是希望通过倡导性的条款,来推进教育体制的改革,进而切实做到学生“减负”。 此外,中小学校应建绿色网吧满足未成年人合理的上网需求。《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在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的同时,也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建设非营业性的互联网上网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益的上网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