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老年人优待证》将于12月1日后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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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1:24 乌鲁木齐晚报 |
从11月22日召开的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证》发放管理工作会上获悉:我区广大老年人关心的《老年人优待证》将于12月1日以后发放,发放时间由自治区老龄办公室另行公布。 自治区老龄办对此的说明是:《老年人优待证》的制作发放工作程序较多,手续复杂,要保证全疆160多万老年人短时间内在当地同时领到《老年人优待证》(全疆实行一证通),需要全疆各级老龄部门及交通、旅游、体育、出版、卫生及电信、银行等部门的相互配合,要花费一定时间和大量精力做好准备工作。 因此,12月1日前不能立即发证。《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将于12月1日起实施。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老龄委常务副主任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在会上要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牞共同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他强调牞免费发放《老年人优待证》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各族老年人的关心和爱护,《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中讲得很明确,发放《老年人优待证》所需费用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地绝不能因为财政困难就不履行优待老年人的义务,向老年人收费发放《老年人优待证》。要创造条件,确保财力投入,让老年人及时拿到优待证,享受各项优惠政策。:(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方云静 胡春谦 (来源:新疆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