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猥亵16名小学女生 锦屏“色魔班主任”一审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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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1:5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11月22日,黔东南州中院委托锦屏县法院,对锦屏县河口乡中仰小学班主任老师姜齐光涉嫌多次强奸、猥亵16名女学生一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姜齐光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决被告人赔偿4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损失共计1057.6元。 被告人姜齐光出生于1953年2月18日。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期间,姜齐光利用其担任锦屏县河口乡中仰小学老师兼班主任的条件,分别在教室和自己宿舍内对16名女学生实施强奸和猥亵。 作者:徐锡南 石云华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