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资本市场正“带病”运转 学者指要确立新发展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4:5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3日电上海证券交易所研究中心主任胡汝银今日在《证券时报》撰文,称中国资本市场带“病”运转隐患巨大,须确立资本市场新发展观。

  文章指出,中国资本市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市场参与者和政府存在明显短期行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和作为所有者的政府的市场信用无法保证;法律机制、市场机制和微观经济基础等制度性的基础设施不健全;

  市场发展依赖于简单的量的扩张,而不是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升;

  社会资金被视作“免费的午餐”,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存在着普遍的滥用社会金融资源的行为和融资“饥饿症”,持续盈利能力不足,难以确保足够的投资回报和收入能力;

  市场浅短化并高度分割,功能不全,产品结构极度简单,配套性差,结构性缺陷严重,缺乏健全的市场定价机制,价格信号扭曲;

  政府和监管机构倚重随意的、主要基于短期考虑的行政手段调控股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专业性差,行政管制过度,而基于法律规则的监管机制与执法机制则严重扭曲和不健全。

  文章表示,上述问题使整个资本市场“带病”运转,资本市场的运作和发展与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要求不协调、不匹配,也明显地削弱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面对以上问题,文章认为,中国资本市场需要确立新的发展观,即要以效率改善和质量提升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制度发展为手段,通过政策目标、运作机制、微观基础、游戏规则、行为模式和基本理念等方面的战略转型,大力完善法律机制、市场机制、国家行政机制和整个制度环。

  同时要努力发展资本市场的内在稳定机制和自我治理机制,通过市场质量提升、结构改善和微观机制的合理化来控制、降低和化解市场风险,避免高度依赖外在于市场力量、阻碍微观机制合理化的行政稳定措施和监管机构的越俎代庖,实现短期稳定与长期稳定相一致。

  文章认为,“确立新发展观”行动的关键点包括:

  首先,要尽快修改和完善《公司法》与《证券法》,强化和完善微观经济行为主体的法律责任(尤其是个人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和激励与约束机制;

  其次,尽快完善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的自我治理机制;

  第三,尽快完善市场机制,包括市场产品结构、金融资产定价机制、市场导向的融资机制和金融创新机制等,尽快实现资本市场资产价格形成机制的合理化;最后尽快理顺政企关系,尽快完善资本市场的监管机制和法律实施机制。

  【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维他小子
营养健康维他小子
张惠妹
激情火爆性感阿妹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