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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敲诈4万元 男女演“双簧”专套花心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9:17 新华网

  一对儿由外地来瓦房店租房非法同居的男女靠色相敲诈勒索,并屡屡得逞,除去案发前手里尚还保留的数万元欠条,光是到手的现金半年累计就达4万多元。不久前一被敲诈者找到警方报案,终于揭穿了这对野鸳鸯上演的“双簧”,两人一块儿进了监狱。

  这对野鸳鸯一个是沈阳人,一个是大连人。男的范某1970年出生,比女的李某小9岁,两人没有办理登记结婚手续,据说一起非法同居5年之久,对外以夫妻相称。李某曾因卖淫被瓦房店市警方治安处罚过一次,行政拘留10天。她还曾经在普兰店市某镇饭店里当过服务人员,并报名曰“白雪”,她在社会上接触的人较多,常有些好色之徒想占她的便宜。因此,李某便与其所谓的“丈夫”范某密谋,用“白雪”出面进行联系,勾引“色鬼”到其租住屋,甜言蜜语拖住对方,再想办法用电话或者暗号联络,每次都在男女双方刚要进入“角色”时,突然间,由范某从室外破门进入抓“现行”。然后,或以暴力要挟,或称要报警,或说要一块儿去找这些“色鬼”的妻子、子女等,演出戏剧“双簧”,进而进行敲诈勒索所谓的“精神损失费”。另据了解,这对野鸳鸯数次“套色鬼”,屡屡得逞,一般情况下,“色鬼”的年龄在40岁以上且家庭经济条件优越者偏多,年龄最大的现年已有74岁。

  2004年10月末的一天夜里,这对野鸳鸯再次故伎重演,“色鬼”王三(化名)被抓“现行”以后,当晚回家跟自己老婆撒谎拿出5000元钱,拱手交给范某以后,范某还要王三另写一万元欠条,日后把钱补上。王三说自己不会写字,于是由范某亲自写了欠条,然后逼王三摁了手印这才将事情告一段落。王三回家后辗转反侧,越想这事情越感觉到窝囊,于是,王三决定报警。结果,警方迅速介入,弄清楚事实真相,随后将这对野鸳鸯予以刑事拘留。日前,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以李、范二人涉嫌敲诈勒索犯罪批准将其依法逮捕。(通讯员于文明金凤)(来源: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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