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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慢为导师承担博士生部分培养经费叫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23:44 红网

  为了控制博士生招生的数量和保证博士生招生的质量,在11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论坛上,一项由导师承担博士生部分培养费用的方案目前正在制订之中,预计明年5月正式出台。(据《上海青年报》11月19日报道)

  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避免博士培养步本科和硕之后搞大跃进,对博士招生采取必要的手段无疑是必要的。但让导师承担部分培养经费是不是一个最好的办法,或是不是可行的办法呢?有没有充分考虑到其副作用呢?笔者认为,让导师承担部分培养经费的副作用还相当之大。

  首先,高校的学术宗派之争已相当严重,出自何宗何门何师就必须是相同的观点,即使是公正的观点,也不能公开发表,只能烂在自己心里。所以,很多博士都希望到外面去工作,不愿意留校任教。这种氛围不利于学术研究。导师承担部分培养经费后,这种氛围会不会更严重?当学生的观点不能与导师相左,只能在同一观点下创新时,真正的有创见的学术研究还有希望?

  其次,研究生就成为导师们的廉价脑力劳动力,这已不是个别的现象,当导师承担了部分经费之后,是不是更有理由或更公开地把研究生当作自己的打工仔,赚取他们的剩余价值?

  其三,导师的这部分经费从哪里来?从导师的工资,还是从导师的稿费里来?这两种可能性都不大。那么,只能从导师的额外收入中来,譬如课题经费。说到底,还得由国家拔款,这就会造成导师的课题经费下拔时无法严格审核,或者公开允许这部分经费有“机动”。这又可能把这部分经费合法地流到了导师的口袋里,再让导师以个人的名义拿出来作为学生的培养经费。

  其四,还不得不考虑导师把这部分经费算在自己对学生的“贷款”。导师既然自己出经费,当然可以用学生为自己谋利。导师培养学生中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也可能产生。而“博士炒导师”的现象就不大会出现了。当导师自己出了一部分经费后,显然,学生对导师就多了几分人身依附关系。这对于培养学生独立健康的人格是不利的。

  其五,导师出经费于法无据。培养学生是导师的工作,导师想多培养学生无非想多争些名和利。本来就是名利思想作怪,现在你要导师为此而付出更高的成本,谁能保证导师不想方设法收回投资呢?那么,腐败也就在所难免。(稿源:红网)(作者:袁杰伟)(编辑: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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