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途径”提供制度保障(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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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5:2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确立了今后一个时期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这个文件的制定与颁发,是对党的建设理论特别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理论一次重要的丰富和发展。 为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三大途径”:一是认真探索形成了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新途径。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是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党组织在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意见》从领导体制上、决策内容上、方法途径上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根本性问题;二是认真探索形成了现代企业制度下发挥职工民主管理作用的新途径。《意见》对新形势下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基本要求和有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为企业党组织认真贯彻党的依靠方针、切实发挥职工群众的主力军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认真探索形成了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新途径。《意见》对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合理设置党组织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以及党组织活动经费、政工干部待遇等具体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所有这些,都为中央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24日 第十六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