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策划:关注中国公民海外生存安全(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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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5:36 人民网 | ||||||||||||||||||
编辑:高兵强 编者按:据人民日报11月23日报道,一家中国人近日被确认在南非不幸遇害。本月3日晚,居住在比勒陀利亚的中国商人李佳滨一家四口突然失踪,疑是遭人绑架。此后,中国驻南非使馆和南非华人警民合作中心与南非警方紧密合作,多方寻找失踪者。然而如今到的最终消息却是不幸的。事实上,对于类似的噩耗我们已经不太陌生了,一个时期以来有太多的中国公民在海外遭遇了一次次的不幸,海外中国公民的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国人揪心的问题。事故连连连:中国公民海外风险几何? 2002年韩国釜山的“4·15”空难中,128名乘客失去生命,其中就有去韩国旅行的中国游客。 第二种: 投资经商也历险 2004年2月12日,俄罗斯30多名荷枪实弹的警察带着搬运工和大货车,查收了大批华商货物。 2002年3月,在贝尔格莱德“中国城”发生了一起中国商人被绑架案。一名上海商人被劫走奔驰轿车一辆,并被索要800万元人民币。 第五种:自然灾害 1995年1月17日,日本发生阪神7.2级大地震,63名中国人(包括台湾的17人)死亡,其中便有商人。2004年3月14日,在哈萨克斯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9名职工被泥石流吞噬。 第三种: 留学生活亦惊魂 2004年2月20日,来自中国福建省福清市的两名中国留学生吴宇航和余宁燕在挪威奥斯陆被发现遇害。 2003年11月24日,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一幢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11名中国学生罹难。 第四种:非法移民高风险 2004年2月5日,英格兰西北部兰开夏郡莫克姆海湾拾贝工人被潮水包围,19人丧生,他们都是中国非法劳工。 2000年6月19日,英国多佛尔港海关人员在一辆货柜车的集装箱内发现60名中国非法入境者,58人被闷死。 第五种:劳务纠纷苦煞人 2002年,在卡塔尔、约旦、安哥拉、毛里求斯、利比里亚、斯里兰卡、马来西亚等国发生十余起大规模劳务纠纷案;2003年群体性劳务纠纷案继续上升。2002年3月,由于劳动纠纷,新政府曾暂停引进中国建筑劳务。 俄罗斯:小心列车大盗。俄罗斯治安情况不是很好,针对中国人的街头偷盗、抢劫案件比较多。特别是莫斯科—圣彼得堡一线列车上,针对中国公民的盗抢案件更是频发。列车大盗的主要作案手段有:冒充警察等执法人员,以检查护照、身份证或稽查毒品为由,在僻静处对乘客实施抢劫;在较僻静的列车车厢、洗手间等处抢劫单身游客;在游客上、下车摆放或收拾行李时,趁乱盗窃;夜间休息时,用药物将游客迷昏后,进入包厢实施盗窃。中国人海外遇袭缘何增多? 恐怖主义泛滥背景下的牺牲品 阿富汗和伊拉克两场战争,打破了地区格局的平衡,也使一些国家内部矛盾爆发激化,反美、仇美思潮空前高涨。在恐怖和极端势力屡遭打压、活动空间不断缩小的形势下,恐怖分子只好借助非常规手段,为制造影响和捞取政治利益而不惜滥杀无辜,达到其他途径无法达到的目的。 中国与当地利益冲突促使暴力 海外中国人的遇袭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国经济活动与当地利益冲突造成的。随着中国在海外投资和援建、重建项目的增加,中国企业与当地的经济利益可能发生冲突,有时便会以暴力形式发生,也不排除种族歧视的因素。 出国人数激增使受袭频率上升 随着对外交往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走出国门。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有2000万中国人走出国门,这是中国任何一个历史时期都未曾出现过的。中国出国人数急剧上升、基数越来越大,遇到的风险问题自然越来越突出,客观上导致中国人在海外遭袭频率随之上升。(右图:外交部领事司司长罗田广谈我海外公民保护问题) 奥地利:小偷冒充警察行窃。2003年以来,奥地利首都维也纳发生多起中国人被骗被抢事件。犯罪分子经常冒充成便衣警察,利用中国游客语言不通、人地生疏等弱点,以各种理由接近,并要求检查证件和钱包,在佯装检查时趁机行窃。游客尽量不要单身外出,遇到警察要求检查证件钱包,先要对方出示证件。权威答疑:外交部部长助理在线就领侨保护问题答问(摘要) 问:海外中国公民寻求领事保护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公民在寻求领事保护还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首先,公民有守法的义务。我国公民在海外要遵守当地的法律、尊重当地社会、民族习俗,提出的领事保护要求要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公正性或具有客观的受害性,超出领事保护范围的不合理的、甚至非法的领事保护,是无法实施的。其次,公民有正确如实报告案情的义务。谎报、瞒报案情或事实不清都可能贻误解决问题的有利时机,或者在对外交涉时授人以柄,陷入被动局面。最后,公民有接受案件处理结果的义务。一些公民往往存在一种错误的认识,认为领事保护是万能的,国力强大的中国应该无限度地保护中国公民,因此对外交交涉的结果期望过高,从而认为达不到预期结果就是领事官员的失职。 问:领事保护包括哪些内容? 答:领事保护主要是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人身安全、居留权、财产权、劳动就业权、社会福利、通讯自由、人道主义待遇,以及与我国驻外使领馆保持正常联系的权利等。 问:为什么向驻外使领馆求援的效果有时不能达到期望? 答:使领馆提供领事保护不是万能的。领事保护是有限度的,受到诸多条件和因素的限制。首先,使、领馆在驻在国没有行政权力,更没有司法权力,不能使用强制手段。使、领馆对我国国民的保护,实际上是依据国际法准则、国际惯例等督促驻在国执法机关依法行事,公平、公正处理。其次,因为领事保护涉及了国际法、我国法律、驻在国法律,情况十分复杂,使、领馆对我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不能超越其领事职务的权限。 问:为什么在海外的中国公民向驻外使领馆求援的效果有时不能达到他们的期望? 答:必须澄清一点,就是使领馆提供领事保护不是万能的。领事保护是有限度的,受到诸多条件和因素的限制。首先,使、领馆在驻在国没有行政权力,更没有司法权力,不能使用强制手段。使、领馆对我国国民的保护,实际上是依据国际法准则、国际惯例等督促驻在国执法机关依法行事,公平、公正处理。其次,因为领事保护涉及了国际法、我国法律、驻在国法律,情况十分复杂,使、领馆对我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不能超越其领事职务的权限。据我了解,部分公民提出的要求已经超越了使领馆领事职务的权限,有些甚至干预了驻在国的法律,这样的要求是不能答应的。 问:中国公民在海外因恐怖袭击或敌对势力遇难是豆科得到赔偿? 答:我想告诉你的是,我们主张中国公民到国外去,应该加入海外意外伤亡保险,在海外因恐怖和敌对势力袭击遇难是没有赔偿的。当然,有的国家出于对中国友好,也提供一些补偿。这是很少的。 问:公民在国外拥有的合法权益有些? 答:领事保护主要是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其中包括人身安全、居留权、财产权、劳动就业权、社会福利、通讯自由、人道主义待遇,以及与我国驻外使领馆保持正常联系的权益。 不能提供的领事保护和服务:不能申办驻在国签证和当地居留证;不能帮助谋职或申办工作许可证;不能替公民出面解决与他人的经济、劳资和其他民事纠纷,也不能对此仲裁或出具任何带有仲裁性质的函件;不能帮助公民在住院、居留或监禁期间获得比当地人更佳的待遇;不能为公民、法人支付酒店、律师、医疗及旅行费用和其他任何用。出境安全小提示(三): 泰国:当心南部暴力冲突。泰国南部边境的也拉、北大年和宋卡府部分地区,今年上半年发生严重警匪暴力冲突,造成多人伤亡。虽然还没有中国公民在这些冲突中受伤的报道,但中国公民前往上述地区旅游时要注意安全。 马来西亚:小心飞车党抢劫。近年来,马来西亚频发摩托车匪抢夺行人手提包、金项链案件。据马警方公布:今年1至4月,共发生飞车抢夺案件4598起(外国人受害案434人),其中,恶意伤人或致死的恶性案件呈上升趋势。马警方近期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蟒蛇行动”,专项打击飞车党。游客在马来西亚逛街时,最好远离车行道;身上不要放大量现金;身份证件也要分开放。政府行动:高层重视 智能部门完善对策 高层日益重视 推动外交改革 国务院7月19日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我境外人员和机构的安全保护工作。这是保护海外公民利益的问题第一次被政府高层集体讨论。 中国最高立法机关8月28日高票通过决定,批准加入《联合国人员和有关人员安全公约》。此举表明,中国正在加快立法进程,保护日益庞大的海外人员群体的安全。外交部还表示,支持并正在积极参与制订《关于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的国际公约》等。 第一,建立起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领事保护应急机制。获知突发性领事保护案件后,我们首先要分析判断事件的性质、类型及影响,如涉及中国公民或法人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我们就会迅速启动机制,抓住有利时机对案件进行处理。主要内容是:组成应急小组,制订工作计划;确定联络方案,保障信息畅通;开设热线电话,收集各方资讯;协调国内外有关单位共同展开工作。 第二,在外交部内成立应急小组。最近,外交部成立了专门负责处理重大突发领事保护案件的应急小组。这一应急小组由几名专职人员组成,主要工作就是在外交部内协调不同部门,快捷、高效地处理全球各地中国公民的重大突发领事保护案件,它的设立使领事保护工作更加专门化,充分调动所有可利用的资源和信息,使工作更有成效。 第三,成立了涉外安全事务司。涉外安全事务司的主要职能为:执行我外交涉及非传统安全领域的方针政策;主管有关调研工作;协调和处理相关涉外事务。 第四,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大公众外交力度,普通群众已两次受邀走进外交部,与李肇星部长等官员进行了交谈,听地区、业务司司领导介绍各司的职能。外交部网站上关于领事问题在线交流活动中,网友们的问题显得更为专业和有针对性,向外交部和驻外使领馆寻求领事保护的观念逐渐加强。 中国政府将探索预防性领事保护的新途径。进一步完善海外侨民登记制度,收集各国政治、经济、法律、交通以及社会治安等情况,主动向有关部门及因公因私出国人员提供,尽量减少有关领事案件的发生。建立领事保护预警机制,不断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协调机制,做到反应及时、联络畅通、处理果断。部分中国领事机构联系方式 更多信息可参考外交部网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