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鼓励爱滋病人实行就地家庭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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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8:29 新华网 |
新华网江西频道11月24日电(蓝天蔚)近日,江西出台了一系列预防和治疗爱滋病的相关举措。在治疗方式方面,江西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病人原则上实行就地家庭治疗。 这是江西省卫生厅近日下发的《江西省抗艾滋病病毒治疗药品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卫生部门明确表示,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遵循自愿原则。江西将会按照国家艾滋病治疗原则确定并调整治疗方案,决定病人或感染者的治疗方式,但原则上实行就地家庭治疗。并且鼓励流动人口中的艾滋病病人回原籍接受治疗,这样有利于治疗工作的开展和减少病毒的感染。同时,病人要签订“抗艾滋病病毒药物治疗知情同意书”,由接受过培训的责任医生将药品按时发放到病人手中,并监督其服药。如发现病人有不良反应,应及时进行处理。 《办法》还首次对责任医生开设的药品处方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病人在进行就地家庭治疗过程中,医生每次开设药品处方不得超过1个月的使用量。病人不能服药或出走、死亡的,负责治疗的定点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及时报病人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停止药品供应。并办理剩余药品的退还手续,回收剩余药品。 有关专家认为,由于很多爱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在异地工作,流动性强,他们一般都会选择在工作的城市里治疗。因此,要实施就地家庭治疗难度较大。(完)(江西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