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划出清欠最后期限:明年春节前全部兑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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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8:39 新华网 |
据潇湘晨报11月24日报道从现在起到明年春节前两个多月内,湖南省将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历年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在2005年春节前全部解决。昨日,在全省限期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电视电话会议上,省清欠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联合发出《关于限期在2005年春节前全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从去年开展清欠时算起,湖南省建设领域历年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20.5亿元。截至今年10月底,已兑付18.99亿元,兑付率为91.4%。其中,2003年度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已全部兑付完毕。目前,全省尚有历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7亿元。 会议指出,湖南省清欠目标已经锁定,2005年春节前全部兑付给农民工。具体目标为:2004年12月底以前,必须将目前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兑付80%以上,2005年元月15日以前全部兑付完毕。从2005年元月20日开始,由省政府派督察组对各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督察验收,通报检查结果。 《通知》要求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分包企业确实无力偿还的,总包企业要先行垫付,并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总承包企业负责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凡因包工头携款潜逃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使用该包工头的企业先行垫付。建筑业企业必须在2005年春节前无条件地兑付所拖欠的全部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兑付。 《通知》指出,凡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业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其先行垫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否则,由省清欠办通报全省,并由相关部门对其采取全面的市场禁入措施。(编辑李玉梅)(来源:潇湘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