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启动问责制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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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8:57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9月25日,重庆市石柱县一辆满载着乘客的中巴车行至该县牛栏口时,翻身落入水中,车上的50名乘客全部遇难,其中有33人是中小学生。 如今,漫水桥的桥头已经挂上了一块警示牌(水至漫水桥面时,禁止各种车辆及行人通行),这个牌子所警示的内容正是“9·25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据了解,当时河水已经漫过了桥面一尺左右,水位高涨、水流湍急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另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是超载。肇事车辆是一辆经过改装的9座中巴车,出事当天竟然超载到了50人!而这样的超载经营在当地已经是司空见惯。 事故发生后,重庆市市长王鸿举根据重庆市7月1日出台的“行政首长问责制”,向石柱县人民政府启动问责,石柱县县长岳中焕引咎辞职。 问责方式并不是只有斥责或撤职 主持人:肇事司机、汽车运输公司、石柱县交通局、公安局他们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结合你们现在这个行政首长问责制,这里面哪些人可能会被问责?当然县长是已经非常明确的了。 黄奇帆(重庆市常务副市长,以下简称黄):我想首先是肇事司机,他是直接责任人,运输公司也是有责任的,另外,石柱县交通局在管理、监督上也是有问题的,交通局是连局长带主管的副局长都有责任。 主持人:那主管的副县长恐怕也是难脱干系?黄:的确有一个主管交通的副县长,但我们还有其他的问责方式,不一定是斥责或者撤职。 主持人:那比如交通局这条线,是不是责任又会延伸到市交通厅? 黄:那得看这个事情的大小,关联度不能无限地延伸,总有个度。 行政首长负责制绝不是什么都包揽 主持人:县长会不会觉得挺冤?黄:如果这件事是非常偶然的一个事故,当然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去撤一个县长的职。“9·25交通事故”以后,我们通过调查得知,石柱县学生上下学交通运输长期有不安全的状况,当一件事是一个比较显眼的现象长期存在的时候,这个可能和这个地区的行政首长就有关系了。 主持人:你们会这么强调行政首长的责任?黄:因为在中国的政府机关里,一把手行政首长的作用是综合性的、全方位的,有了行政首长问责制以后,一把手就要更多地在涉及老百姓安危的问题上、涉及经济发展的效益和效率问题上等各个方面要更全面、更合理地思考,对他怎么推进依法行政,同时对他怎么监督自己的部下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主持人:有人说,现在的政府应该要从无限责任政府走向有限责任政府,但你们的这个问责制,又把行政首长们的责任扩大了,这是不是有矛盾? 黄:没矛盾。我说的行政首长要负全面的、综合的责任,也是指行政范围内该负的责任,而不是去代替比如法制的责任,社会媒体的责任,或者其他各类经济主体的责任。 市长启动问责制天经地义 持人:为什么是由市长来启动这个行政问责制?黄:这是行政问责制的本意,行政问责一个地区最高首长来启动这件事。 主持人:为什么把这么大权限集中在市长一个人身上?市长是不是想问谁的责就问谁? 黄:这个权限并不是很大的一个权限,而是任何一个市长起码的权限。就好像如果我在这个地方当委办主任,委办内有什么问题的话,我这个主任总是主动启动它。 主持人:上级问下级是不是天经地义的事?黄:应该是天经地义的。这里边有个概念,如果这个责任在市政府,启动问责制的一般不是市政府自己,而是由国务院来启动,追究重庆政府或者中央某个部委的问责,作为我们来说,重庆市的问责制就是对重庆市政府管辖的各级区政府、区县政府,或者委办局,他们要负起他们的责任来。 主持人:自家人问自家人,别人会相信你们吗?黄:问责过程并不是政府内部闭门思过来问责,而是一个媒体参与、老百姓听证参与、当事单位、基层、人大代表和其他社会单位参与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个开放的过程。 主持人:为什么不是另外一个体系来监督?黄:我们并没有说搞了问责制,社会存在的一切监督就不能监督了。我们只是增加了一个自我监督、自我解决问题的方法。 问责制实施后官员有消极想法 主持人:这个办法7月1日正式开始实行,到现在有4个月了。各级行政首长们反应如何? 黄:我想三个方面:一个,工作责任心更强了。第二,对部下的监督更加强了。第三,整个社会的依法执政的理念更到位了,这是好的一面。坏的一面是,官员们感觉责任重大,为了稳妥起见,该做的可能缩手缩脚的也有。 (编辑 晓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