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规定:困难群众打官司 减免司法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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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9:06 新华网 |
记者日前从省政府获悉,我省近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要求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对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司法鉴定费予以缓收或免收,同时减免法律援助案件的查档费用。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应对法律援助案件严格审查,严禁法律援助人员假借法律援助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而免费查阅和复制相关材料。如发现有上述情形,承办案件的人员应按规定全额支付相关的查阅和复制档案材料费用,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相应处罚。(郭宁、胡骅)(来源:江南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