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次公开处罚逃税个人出租屋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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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9:48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彭科 通讯员陈小湛 许小刚)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地方税务局依据有关规定,对该区文冲街陆某等四名个人出租屋主的逃税违法行为公开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罚,据悉,这是广州市首次公开对出租屋主逃税进行处罚。 据了解,陆某等四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在税务机关两次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仍未办理纳税申报。广州市地税局表示,为了强化出租屋的规范管理,该局将继续加大对出租屋的查处力度,对偷逃税款的出租屋主进行严厉处罚。 据介绍,今年以来,广州市个人出租屋综合税征收率大幅增长。今年前9个月,作为市政府出租屋综合管理试点单位之一,黄埔区征收个人出租屋综合税比去年同期增长137.6%。为了强化出租屋的管理,黄埔区已经初步建立以公安、地税、房管、街道居委会和各级出租屋管理办等部门为主体的协税护税网,通过网站信息共享,可以动态地监控和协查漏征漏管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