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安厅警察缉毒抓嫖索财 该男子二审获刑四年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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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9:48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 通讯员邬耀广 李中原)拿着手铐冒充广东省公安厅的警察抓卖淫嫖娼和贩毒,还煞有介事地要被害人交代同伙。结果把自己“抓”进了监狱。近日,广州中院二审以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判处孔华有期徒刑4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4月10日晚7时40分左右,被害人梁某下班经过工业大道金碧花园公共汽车站时,两个剪平头的男子突然窜出来,向其亮出证件,声称是“省公安厅的工作人员”,怀疑梁某是贩毒人员。两人不容分说将梁某拖进一辆银灰色的皇冠小轿车里,并用手铐将梁某的手反铐住。 上了车后,几人要梁某“老实交代”贩毒的人,“否则就要坐牢”。梁某百口莫辩,几名男子一阵儿拳打脚踢,逼着梁某拿5000块钱作抵押,梁某向岳母借了3000块交给他们才得以离开。 同年4月26日下午3时许,孔华伙同同案人,在海珠区江南西路青葵大街17号,再次冒充公安人员,以抓卖淫为由,当场使用手铐铐着被害人邹某等人,要求“拿钱来抵押”。朋友拿钱来“赎人”时,问孔华等人是哪个公安局的,要其出示证件。孔华等人一下子十分紧张。 眼看事要败露,几名“冒牌警察”转身就跑,后孔华还是被抓获。当日,孔华被扭送至公安机关,同月28日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