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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拖欠42万医药费 事故受害者被扣为"人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11:28 新华网

  新闻索引:2004年9月10日下午,在海门市海门河南岸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一辆三轮小客车在行驶过程中爆炸燃烧,车上9名乘客中4人当场死亡,1人在医院不治身亡,4人生还。事故发生几十天后,最后一名正准备出院的17岁女孩小顾慧却被“扣”在医院,原因是负责该事故善后的海门市安全监督局拖欠了南通市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费42万元。

  伤者痊愈却出不了院

  在南通医学院附属医院的烧伤科办公室内,顾慧家人已经着急得没了主意,顾慧父亲口中不停叨唠着:“这42万元我们哪能掏得起!”记者了解到,由于拖欠的巨额医药费,10月28日本准备出院的顾慧却被医院扣了下来,在和海门市安全监督局交涉未果的情况下,顾慧的家人找到了海门市政府,但仍旧没人愿意承担这笔医药费。

  9月10日下午3:20,刚考上高中的顾慧高高兴兴地带着1200元去海门三厂中学交书本费。在常乐镇汽车站,她上了一辆去三厂汽车站的三轮小客车,但万万没想到,顾慧乘坐的车竟是一辆“死亡三轮”。20分钟后,这辆车牌为苏FW7546三轮小客车行至海门河南岸时,急速行驶的三轮车突然侧翻,在向前几米后,三轮车突然发生爆炸,车上的9名乘客4人当场被烧死,顾慧虽然幸免逃过一劫,但全身烧伤面积达46%,属于深2度烧伤,随后顾慧等5名乘客被送往南通市医学院附院救治。顾慧父亲告诉记者,顾慧是这5个人中伤势第二严重的,最严重的汪某已经不治身亡。

  在救治了大概50天后,顾慧的伤情已经基本好转,10月28日上午,主治医生填写出院记录后,一家人准备接小顾慧回家。顾父说,女儿听说要出院了非常高兴,因为她想早点回家,早点上学,但打好行李后,院方却拦住了他们。他这才得知,包括顾慧在内4个人的医药费还欠42万元,海门市安全监督局并没有把欠账付清,医院只好不给顾慧出院。

  安监局只查账没给钱

  “11月16日,海门市安全监督局的有关领导突然打来电话说,他们明天去医院接小顾慧出院,并找来了海门相关媒体一起,还要采访顾慧。”顾父说,听到这个消息,一家人都非常高兴,还花钱买了很多糖果,家里也摆上了筵席。

  11月17日上午,海门市安监局有关领导带着媒体到了小顾慧的病房。这时,市安全监督局的一位领导拉顾父到一边悄悄说,等采访一完,你们先想办法把顾慧接出病房。顾父告诉记者,听到这话,当时他就蒙了,为什么要想办法接女儿出院,不是海门市政府答应付医药费吗?过了一会顾父陪相关领导去了住院结账处,可没想到安监局的领导只查账却没给钱。那边妻子打来电话说,医院不肯放人,顾慧哭得很厉害。顾父这才明白了,原来海门市安监局还是不肯付钱,这次接人完全是一场闹剧。

  记者18日在住院结账处采访时,却被一位医生误认为是昨天那帮人,她说道:“你们这帮人真好玩,来结账又不付钱。”记者随后了解到,欠下的医药费共计42万元。

  海门市安全监督局王副局长就此事回答记者提问,他说,欠医院的钱肯定是要给的,海门市政府正在想办法。因为事故发生后,三轮车没保险,所有的治疗费都是政府承担,治疗的前前后后政府已经掏了110万元,剩下来的钱本准备考虑通过社会救助渠道,可现在海门市还没有这样一个救助基金。

  淘汰三轮卡令行不止

  在采访中顾父告诉记者,这起重大交通事故完全是因为政府管理疏忽才导致,责任应该政府来负,既然责任在政府,治疗费用海门市政府就不应该拖欠。

  三轮小客车在当地又被称为“三轮卡”,这种三轮客车车型旧、事故隐患多,甚至好多车辆已经到了报废期,可就是存在如此安全隐患的车辆,却在9月10日前一直充当海门当地短途客运的主要车辆。2003年7月15日,海门市车管所、海门市运输管理所联合发文《关于将机动三轮小客车淘汰出道路客运市场的通告》,全文如下:

  1、全市所有机动三轮小客车在2003年12月31日前全部淘汰退出我市道路客运市场。

  2、根据省、市交通运管部门的规定,机动三轮小客车不能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因此,自2003年1月1日以后机动三轮小客车车主所持的《道路运输证》为无效证件。

  3、2004年1月1日起如继续持无效运输证件,驾驶机动三轮小客车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视作无证经营行为,交通部门现场中止车辆运行,按《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中规定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4、鼓励客三轮提前报废或转卖并转籍至外地。从现在起公安车管部门严格检测,凡三次检测不合格或尾气噪音超标的强制报废。交通部门对提前报废或转籍到外地的可以优先给予购置1辆2吨以下货车汽车的指标和办理普通货物运输证件。

  5、交通运政管理部门不得向机动三轮小客车收取2004年度任何交通规费;公安车管部门到时将不再对该类车辆进行定期检测或年检。

  文件写得很明白,为何政府部门却没有避免“9·10”惨剧的发生呢?记者在采访中拿到了2004年一些三轮小客车车主养路费缴讫证,其中上面很清楚写着:养路费应征额:500元,缴费的时间竟是2004年5月19日。海门市安监局王副局长是这样解释:因为小三轮客车还在路上跑,还没有到报废时间。一些政府部门没有按照文件做,“9·10”事故调查组认为:这的确是一个教训。(记者杨坤)(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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