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政公用行业实行特许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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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20:10 新华网 |
新华网郑州11月24日电(记者梁鹏、顾立林)“今后,凡有意参与河南市政公用行业投资建设和经营的民营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不再受其所有制和地区性的限制,均可以公开竞争,获得特许经营权。”这是记者24日从河南省第一次召开的以市政公用设施项目招商引资为主题的投融资洽谈会上获悉的。 河南省建设厅于近日正式颁发了《河南省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实施办法》,这标志着河南市政公用行业正式步入市场化进程。对包括城镇供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在内的市政公用行业,各级政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公用行业投资者或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行业产品或提供某项服务。凡具备条件的投资者,均可以通过竞争成为市政公用行业的建设者或经营者。 《办法》规定,河南国有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在完成规范性企业改制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的,主管部门可优先授予其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期限和范围内,政府主管部门不得再授权其他企业、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经营该项目。 《办法》规定,因为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抵押,因经营不善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擅自停业、歇业等行为;以及因经营管理原因导致财务状况恶化,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主管部门可取消其特许经营权。 《办法》还规定,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取消其特许经营权,并向社会公开披露,被取消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竞标。 河南省建设厅有关人士表示,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后,将会打破投资主体单一的现状,提高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