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言录:公开选拔干部防“两偏”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0:11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公开选拔干部作为干部制度改革的一项成功实践,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用人观念的转变,遏制了跑官、买官、要官等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腐败现象。然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公选职位偏“冷”。有的单位和部门在确定公选岗位时,仅限于某些职级的副职;有的把“冷门”岗位推向一线,而把“热门”岗位留在后方。公选岗位的这种局限性,有违公开选拔干部的初衷,也不利于激发干部参与竞争的积极性。二是公选门槛偏高。一些地方规定的报名条件比较苛刻,限制过多。如过分强调报名对象的学历、身份、户口、年龄、性别,甚至还提出身高、相貌要求等,使许多人失去了参与竞争的机会,不利于不拘一格选拔人才。为此,笔者建议,应适当拓宽公选领域,增加公选岗位。副职可以拿出来竞聘,正职也可适当拿出来竞聘;“冷门”岗位可以拿出来竞聘,“热门”岗位也应拿出来竞聘。同时,在确定公选的标准和条件时,应重点考虑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并在此基础上,适当注意干部年龄的梯次结构,实事求是地确定职位的文化层次。——许德辉(瑞金)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