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石屏试验:选民直接选镇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2:55 人民网-江南时报

  2004年4月,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在下辖的石屏县推行乡镇长选举改革,7个乡镇的乡镇长均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最大规模的乡镇长“直推直选”试验。

  石屏试验会不会向纵深推进,它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十万村民选“乡官”

  “讲台上放着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两个候选人都没有坐。”11月15日上午,石屏县坝心镇老街村的一位村民将记者带到老街村小学的操场上,细致地回忆当初直选镇长的情景。他还记得那天是2004年4月17日,两名正式候选人站在太阳底下,面对着台下的2000多位老街村村民发表竞选演说。

  在村民们看来,“铃铛挂在哪头牛上都会响”,谁当乡镇长都可以。但是,由自己投票选举乡镇长倒还是头一回,而且,听一次竞选演讲,还可以从村里领5元钱(当地村民以往没有太多的开会热情,一些村往往“补助”2到5元不等的开会误工费,也有些经济不太好的村不发“补助”)。候选人竞选演讲那天,村里的人几乎都来了。

  从初步候选人中产生正式候选人,要经过联席协商会议的投票选举。联席协商会议代表主要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各村委会干部和村民代表组成,每个村有3个村民代表,村民代表都由村民们直接选出。投票选举前,初步候选人要发表施政演说,并回答代表的提问。

  经了解,村民们对于联席协商会议的公正性非常认可。

  每个联席协商会议代表有2名正式候选人的投票权。

  石屏县坝心镇最后当选的两位正式候选人,一位是陈青,一位是杨锦萍。

  两位正式候选人被选出来后,要一个村一个村地去作竞选演讲,而且要当场回答村民们提出的问题。一个村就是一个选区,他们要到那里寻求选民的支持。坝心镇有12个村委会,陈青和杨锦萍一个不落地作了12场竞选演讲。

  村民们参选的积极性出乎州县两级组织的意料。据了解,石屏县直选乡镇长试点的7个乡镇共有70个村委会,合法选民10.66万名。统计结果显示,其中10.35万名选民参加了选举投票,参选率高达97.1%。

  当选的都是拟任乡镇长

  7个乡镇“直推直选”乡镇长,当选的都是组织上拟任的乡镇长。对于这样一个结果,红河州委的一位官员表示“很正常”。

  作为红河州直选试点工作指导组成员,这位官员旁听了数个乡镇的联席协商会议,他的总体感觉是,参选的代理乡镇长有执政经验,既了解乡情,又有大局观,而其他候选人则有很大的局限性,“竞选演讲一听,就可以分出高下来”。

  记者走访了坝心镇、龙朋镇的数位落选者,他们的竞选身份分别是农民、乡村小学教师、村委会负责人和镇站所工作人员,这些候选人无一例外地承认,自己落选的主要原因还是实力不济。

  石屏试验能走多远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位于滇南,南部与越南毗邻,其州府所在地距昆明290公里。在红河州,世居的少数民族有哈尼、彝,苗、傣、壮等9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一半以上。

  此次石屏试验的经济成本高达100多万元。对于这个云南省的贫困县来说,100多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

  据了解,石屏县“直推直选”费用中的绝大部分是由红河州财政支付的。

  “为了规范选举程序,我们制定了25个文件”,红河州乡镇长直选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一位成员介绍,整个直选包括6个步骤:调查、研究、准备———宣传、发动选民登记———选举乡镇人大代表、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推荐、确定乡镇长候选人———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乡镇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复会,审查选举结果。每一个步骤都有相关的文件和规定。

  在现行宪法及相关法律框架和充分发扬基层民主之间,石屏试验找到了一个巧妙的“结合点”。然而,尽管如此,对于石屏试验有没有可能在红河州及更广泛的范围内推广,红河州委的部分官员表示“很难说”。

  据新周报

  乡镇直选合法与否

  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云南石屏县实行乡镇长直选的消息令人振奋。直选所体现的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等特点,有利于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有利于根治长期存在的以变相委派(任命)制代替选举制的痼疾。

  首先,直接选举乡镇长完全符合或更能体现有关乡镇长选举的民主性和法律规定的实质。

  按照以往间接选举乡镇长的方式,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权本来就是(或应该是)由选民委托、授予的,而现在实行乡镇直选,选民把委托给人大代表的选举权收回或部分收回来,由自己来直接行使。这完全是顺理成章的事,既合乎法理,也符合有关选举的法律精神。而且,选民以出人意料的高投票率来参与直选,这就意味着部分收回委托给人大代表的选举权,是得到了选民的认可的;乡镇人大在直选的启动前、运行中以及最后审定三个方面积极参与其间,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就意味着乡镇长由间接选举改变为直选,得到了乡镇人大的确认。也就是说,选民委托给人大代表的选举权被收回,同时得到了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共同确认。因此,这完全是合理、合法的。

  其次,乡镇长直选,作为一种选举制度改革的试验,即使与现行某些具体法律条文的规定不完全吻合,也是应该允许的。否则,也就不会有改革了。我们不能因为在具体形式和有关法律条文上遇到一些困难,就止步不前,放弃改革。

  《江南时报》 (2004年11月25日 第十一版)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冬语
聆听冬日温暖声音
西游情史
大话西游短信篇章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