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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市的雷同”说开去(城市论坛)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3:51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耿为群

  前不久,回国探望父母,去了杭州、南京和上海。别人问我,回国最深的感受是什么?我说,中国的城市越来越像香港。这里我主要指的是,每座城市都是高楼大厦林立,虽不能说“千人一面”,但也是“似曾相识”。尽管巍峨、豪华的大厦总比低矮、潮湿的危房更能够代表富足,但是,作为有着五千年文化的民族,我觉得我们应该拿出更加珍贵、更引以为自豪的东西来展示我们的进步。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文化底蕴,它的建筑特别是标志性建筑应该体现这种文化底蕴。东方明珠、金茂大厦在有着海派文化的大上海是理所当然的标志性建筑,但若将它们搬到中国六大古都之一的南京或者杭州,就显得不合适了。“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这样的评论已经见诸报纸杂志数年了,但要它深入人心,尤其深入决策者的心中,真正树立起民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仍需要一段时间。

  好在今天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我们民族文化的价值,保护古建筑,拯救即将消亡的文化载体,逐渐成了官方和民众的自觉行动。回想起在苏州我仍能看见成片修缮好的民居,那白墙、黑瓦让我立刻融入浓浓的姑苏情之中,使我不能不对苏州的决策者心存敬意,正是他们的远见卓识让这些姑苏的“标志性”建筑得以保存至今,并将永远保存下去。如果说发展和保护是城市建设中的一对矛盾,那么苏州以及许多欧洲城市的保留老城区、建立新城区的经验可以借鉴。正是由于老城区的保留才吸引了络绎不绝的旅游者到此一游,谁会去拜访那些随处可见的高楼大厦呢?

  笔者曾在人民日报海外版的文艺副刊上读到一篇《朱锲与南京“明城墙”》的文章。文中提到,南京将斥资十六点六亿元,用三年时间修复“明长城”,并将它建成环城绿色项练,最终达到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历史文化遗产的标准。我不明白,用二十一世纪建造的城墙,冠以六百年前“明城墙”的名头去申报遗产会被接受吗?如果只是建一道环城绿色风光带造福百姓,也不必耗巨资砌城墙啊。古迹被破坏了是不可能再生的,这正是古迹的价值所在。古迹只能保护,借保护古迹之名去造“古迹”,不也是在造可以雷同的东西吗?我想,哪怕是用其中的百分之一去保护和研究南京现存古迹,挖掘它们更深的文化内涵,都将有意义得多。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11月25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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