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青春创业行动个人成就奖评选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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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4:42 济南日报 | ||||||||
本报11月24日讯 (记者张科) 今天获悉,团省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联合开展青春创业行动个人成就奖评选活动,评选表彰我省的青年创业“英雄”。 据了解,青春创业行动个人成就奖面向广大创业青年,评选条件包括:年龄在35岁以下,至少创办一家企业;所创办企业吸纳就业50人以上;所创办企业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好的经济效益,有较高的社会认同度。青春创业行动个人成就奖将表彰青年80名,
此外,还将评选青春创业行动社会贡献奖、优秀组织奖和先进工作者。青春创业行动社会贡献奖的评选对象包括各级各类青春创业行动项目合作单位或单位负责人、志愿青年创业导师等。青春创业行动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对象包括各级团干部、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其所属的青年创业指导、培训机构的工作人员。评选结果将于12月底揭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