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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日用水85至120升是如何算出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4:42 济南日报

  本报11月24日讯(记者张峰)本报24日2版刊登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有了标准每人每日85至120升》一文后,有读者致电本报,认为85至120升约相当于85至120公斤水,每人每天用不了这么多。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城市节水办公室有关人员。

  根据省建设厅2004年7月23日编制的《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试行)》规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指的是:使用公共供水设施或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城市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我省编制的标准是:每人每天85至120升(每人每月2.5至3.6立方米),同时还规定,城市公共生活用水范畴内的各个行业用水量标准应当符合这个规定的数据。

  市节水办有关人士指出,所谓居民生活用水,包括行政办公、宾馆、餐饮业、医疗卫生、学校部队、公共洗浴、绿化等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用水,每人每天85至120升标准的测算是除去工业、商业用水因素后,全社会用水总量平摊到城市居民总数后得出的,并且这个数字是按照人均用水量将逐渐提高的发展眼光、预留一定用水空间后制定的,其中上限值可作为一个年度当中最高月的指标值。这个标准所列用水量是满足人们日常生活基本需要和相应设施正常运行的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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