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人支持全额退费 部分市民:个别供热单位测温动作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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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4:55 青岛新闻网 |
早报讯昨天,早报报道了《室温不足只退半费?》的消息后,当天就引发近200位市民的热议,半数以上市民认为,供热不达标应该全额退款。 一位网友在青岛新闻网留言:“室温不达标应当全额退还取暖费。暖气片冰凉应加倍退赔取暖费,因为如果暖气片是凉的,不仅不能取暖,而且还要吸收室内的热量。加倍退赔取暖费合情合理。” 记者还从这些议论中发现,市民个别供热单位测温拖沓的成了投诉的新热点。记者随后从供热主管部门了解到,按照青岛市公用事业管理局98年出台的文件规定,“用户发觉室温低于标准或突然停热,应及时向供热单位通报,供热单位应于24小时内入户测温(用热户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检查原因,立即整改,并据记录室温不合格天数。”根据这份文件规定,供热单位接到投诉后未按规定的时间入户测温或者整改无效,用热户可向市供热管理部门投诉。市民有供热问题,可以拨打96111热线或者市供热办5736974举报。(记者陈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