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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车”的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6:30 深圳商报

  五日圆桌

  周一至周五评点世事人情

  媒体编辑

  付克友

  “上班族”借助网络发帖联络搭乘“顺风车”,这种出行方式近几年在深圳开始流行起来。但这种被不少“上班族”喜爱的方式,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非法营运。

  顺风车本身并非什么新鲜事物。在国外影片里,我们经常可以看见这样的情景。顾名思义,在这里顺风车是免费搭乘的车,果真如此外人也毋庸置喙了;但如果车主乘机“揩油”,要赚点小费,这“顺风车”就要打上引号。而正是在收费这一点上,“顺风车”引发了争议。

  争议的焦点在于:有偿行为是否属于“非法营运”?我认为,在现有的法规和制度约束下,有偿“顺风车”无法摆脱“非法营运”的嫌疑。我注意到律师的一个说法:非法营运的特点是不具备营运资格但却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顺风车”当事人虽然也发生一定的经济往来,但收费主要是为了弥补相关营运成本,不是为了盈利云云。“顺风车”的确没有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但“顺风车”不具备营运资格却收费也是不争的事实。而“弥补相关营运成本”的说法则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很显然,顺路搭人并不增加车主什么成本,车辆运行开销本质上属于车主不得不付出的“沉没成本”,是否搭人都一样。因此,车主收取或多或少的任何费用都属于“不收白不收,收了就有赚”的“盈利”范畴。这是“顺风车”“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嫌疑。

  有评论者指出,“顺风车”的出现方便了乘车人,减轻了车主的经济负担,同时还减轻了城市污染、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我也认为,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来说,真正的顺风车的确值得提倡。但是,有偿“顺风车”的种种好处并不能改变其涉嫌“非法营运”的性质。

  请注意:我以上对“顺风车”的评论有个前提,那就是“现有的法规和制度约束”。而这个前提决定了“顺风车”涉嫌“非法营运”的性质,同时也是“顺风车”能够蔚然成风、悄然流行的根源所在。众所周知,我国许多城市对营运车辆实行严格的管制,直接的手段就是总量控制。比如在出租车市场上,政府通过拍卖每年定量向市场投放经营权。经营牌照因此变成异常稀缺的资源,司机要“合法营运”就必须“出血本买门票”。而高门槛的“准入制”,抬高了合法营运的成本,也就抬高了市场价格。而私家车由于没有任何营运成本负担,车主可以低于市价的任何价格招徕顺路人;顺路人也乐得省个三两块。这里巨大的利益空间,就成为有偿“顺风车”的生存土壤。可以说,政府对营运市场的管制越严,则有偿“顺风车”的市场空间就越大。

  真正的问题在于:“顺风车”的盛行给交管部门提出了难题。因为这一新的营运方式同时也给“黑车”的生存扩大了活动范围。实际上,管理部门很难有效辨别“顺风车”里哪些是真正免费的顺风车,哪些是顺路赚钱的私家车,哪些又是专门来非法营运的“黑车”。很显然,规范“顺风车”的管理成本太高,以至于无法有效执行。其实,政府在对营运市场实行严格管制的同时,也就增大了这种管理成本。“顺风车”难题的破解,还得回到产生它的根源,即现有的法规和制度约束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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