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部署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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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7:40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11月24日讯(记者沙兆华刘文韬)依照法律规定,我省将于2005年1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为此专门下发通知,进行了部署。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充分发扬民主,把政治可靠、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能依法办事、热心为村民服务,有文化、有本领、有较强治村能力,能带头实干、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受到群众拥护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 这次换届选举的步骤为:成立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对村级财务进行任期清理;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推选村民代表;对选民进行登记;提名候选人;正式投票选举并当场公布选举结果。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省“两办”通知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要严格依法办事;要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要充分发挥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哪些村民可以参与选民登记 按规定,年满18周岁、居住在农村、具有农业户籍、未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行为能力和精神状态正常的本村村民都是合法选民。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剧,在选民登记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此次我省对异地户籍的村民在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的给予了界定:户口迁出本村但仍在本村居住并履行村民义务的原本村村民;结婚后居住在配偶所在地的村,但户口尚未迁入,本人同意在配偶所在的村进行选民登记的。因其他原因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本村有居住条件,包括分配的住房或经合法手续自己建房和买房的;在本村有稳定的职业和基本经济收入;履行相应的村民义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要求,应履行纳税、服兵役、义务教育、保护环境、计划生育等义务);居住两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