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用途仍然是保障职工的住房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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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8:16 新华网 |
新华网上海频道11月25日消息:近日不少媒体刊登了上海将放宽公积金提取限制的报道。很多人感到困惑,这是否意味着公积金的使用用途发生了变化呢?对此,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昨天明确表示,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的长期住房储金,其用途仍然是保障职工的住房消费。 焦扬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是于1996年7月1日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后正式实行,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并于2002年进行修订。为使上海公积金有关规定进一步与国务院条例相符合,市人大已将上海条例的修订列入了今年的立法审议计划中。修订以后将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的形式出现,旨在有针对性地对国务院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做一些补充和细化,同时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作一些明确的规定。 焦扬明确表示,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仍然是保障职工的住房消费,《规定(草案)》目前还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尚不能发布,但其用途是可以肯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