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家庭暴力逐年减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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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8:20 沈阳晚报 | ||
趋势一:非法同居暴力多 去年7月,沈阳市于洪区于洪南里洪湖街发生一起毁容惨案,34岁的张曼(化名)被自己的同居男友用烧开的4公斤豆油浇到头部和上身,造成严重烫伤。这是近十年来沈城继张玉格、孙越之后又一起严重毁容案。 案件引起妇联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大家在关注张曼伤情的同时,“未婚同居”而产生的暴力案件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据市妇联最新的统计数字表明,非法同居以及离婚后“准家庭”发生家庭暴力的案件明显增多,占30%以上。 市妇联权益部的赵丽华部长告诉记者,严格地说,非法同居以及离婚后“准家庭”发生暴力事件,不属于家庭暴力范畴内的事情。许多受害者多碍于面子,不愿向有关部门求助,使许多暴力行为具有隐蔽性,受害者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帮助,使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这也是导致非法同居以及离婚后“准家庭”暴力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 为此,赵丽华提醒广大妇女,要对自己负责,应该遵纪守法,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趋势二:“知识型”施暴者增多 几天前,红梅妇女热线接到了一位大学教师张莹(化名)的电话。张老师丈夫在政府机关工作,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家庭。在外人看来本应美满幸福的她,却有着不为别人知道的痛苦。夫妻经常吵架,有时还会遭丈夫打。两个人经常许多天不说一句话。 赵部长告诉记者,知识分子家庭的暴力事件也呈现其独特之处:从现在的情况看,严重暴力伤害还是少数,大多都是由于争吵等原因发生的“小打小闹”。同时在这些家庭中“冷暴力”占很大比例,这种心灵的伤害甚至要比肉体伤害更为严重。长期生活在“冷暴力”家庭中的孩子,其心灵所受的伤害不容忽视。 趋势三:老年妇女受伤害时有发生 目前沈城家庭暴力事件中,老年妇女在受害群体中也占有很大比例,大约在10%左右。 赵丽华告诉记者,有些是因为老年人再婚不和产生矛盾。此外,许多老年妇女在遭到暴力后,常常因为心理上软弱和心存依赖,多选择沉默。许多反映问题的老年妇女,其实在年轻时就存在家庭暴力的情况,直到现在才有了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本报记者王晓婷记者电话:888113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