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山西:距城市5公里范围内 不得新建焦化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8:27 新华网

  在距城市5公里范围内,将禁止新建焦化企业,已建成或在建的,将视情况予以取缔或搬迁。日前,省人大常委会拟将这一规定加入修改后的《山西省焦化产业管理条例》。

  据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焦化企业已成为我省环境污染最重要的污染源之一。对此,省人大法制委提出,在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距离城市规划区5公里范围内、居民聚集区1公里范围内,主要河流两岸3公里内,以及铁路和公路国道、省道两旁1公里内,不得新建焦化项目。在《条例》施行前已建成或者在建的位于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距离城市规划区2公里范围内、居民聚集区1公里范围内,主要河流两岸1公里内,以及铁路和公路国道、省道两旁1公里范围内的焦化企业,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取缔或者限期搬迁。(记者李俊华)(网络编辑:李新苗)(来源:太原新闻网)


 【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冬语
聆听冬日温暖声音
西游情史
大话西游短信篇章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