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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一13岁女孩为要学费状告生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8:54 新华网

  “我只想要一个继续读书的机会!作为亲生母亲,她应该承担起应尽的义务和责任。”13岁的青青(化名)激动地说。近日,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某中学初一年级一女生将生母告上法庭,索要本该由母亲承担的部分学习费用。

  非法同居酿苦果

  1990年,年轻漂亮的女子毛某与家住昭阳区东菜园的李某认识不到几天就轻率地同居了。一年以后,毛某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女婴,取名叫青青。此后,外出打工的李某因交友不慎沾染上毒品。1993年,李某毒瘾发作,无钱购买毒品的他,因为盗窃他人物品被判入狱。之后,小青青就随毛某生活。在青青2岁4个月时,毛某撇下她,离开了这个家。1996年,在社会上闲逛的毛某也沾上了毒品,被依法劳教。在劳教期间,毛某因为殴打他人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1997年初,尚在监狱中的李某向毛某提出解除二人非法同居关系。同年1月28日,二人通过法院解除关系,青青由李某抚养。法院判令,在李某服刑期间,青青由其祖母代为监护、抚养。

  绝情母亲拒管女儿

  青青的奶奶是个年近7旬的退休工人,每月400多元的退休金是其全部生活来源,由于长期体弱多病,抚养青青十分困难。奶奶用一分一厘积攒下来的血汗钱,供青青读完了小学。今年9月,青青被昭阳区某中学录取。升上初中后,学校考虑到青青的困难,免去了她200元的外教费,由于另外802元的学费实在没有着落,奶奶只好去借钱,以使她能继续求学。

  1999年,李某提前释放出狱不久,再次开始吸食毒品。懂事的青青多次劝告父亲无效,只好把一线希望寄托在母亲身上,终于,她盼来了2002年母亲毛某出狱那一天。可是,此后两年多,母亲对青青不管不问。就在青青和奶奶为学费一筹莫展之际,青青几次找到母亲再婚后新组成的家里求助,母亲却一次次拒绝了她的哀求。

  状告生母讨“说法”

  今年9月,青青一纸诉状把母亲毛某告到法院,要求母亲承担自己的部分学习费用。

  11月10日,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民事抚育纠纷案子。案件审理完毕后,法庭先后两次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毛某答应每月给青青100元作为生活、学习费用,但她再三强调,因为自己没有固定收入,只能视经济能力而定,不能定期给付。青青却再三表示其母并非没有经济能力,而是不想管她。“有哪个女儿愿意状告自己的亲生母亲?我只想要一个继续读书的机会,我实在是被逼得没有办法了!”青青等待着法庭给自己一个“说法”。

  由于调解无效,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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