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江西实行汽车旅客运价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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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8:57 新华网 |
为了适应汽车旅客运输业不断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江西省客运价格行为,今日,江西省有关部门公布了重新制定的《江西省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细则》对旅客运价计算、优惠等相关情况作了详细说明,该《细则》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儿童1.10米以下免票 细则规定,成人及身高超过1.4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全票。身高1.10-1.40米的儿童乘车购买儿童票,1.10米以下儿童免票。 持一张全票的成人可免费携带1.10米以下儿童一人乘车,要求供给座位时或携带1.10米以下儿童超过一人时,超出部分儿童须购儿童票。 革命伤残军人及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车凭“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或“人民警察伤残抚恤证”购买优待票。 儿童票和优待票按票价的50%计算。购买儿童票和优待票的旅客同等享受全票旅客待遇。 夜班车加价不超过15 %夜班车是指当日20时以后始发并于次日零时以后6时以前到达终点的班车。夜班车旅客运价在同类同级客车运价的基础上加价不超过15%。 对于包车取消损失费,细则规定承运人未征得用户同意,单方取消包车,用车前一天通知用户的,由承运人按一天包车运费的5%向用户支付包车取消损失费,用车当天取消包车按一天包车运费的10%支付包车取消损失费。因用户原因,包车造成空驶,按实际空驶里程、客车核定座位和包用车型运费的50%计收包车空驶损失费。 中央空调服务费:每票最高不超1元 客车通过收费公路、渡口、桥梁、隧道等所发生的费用由旅客负担,经设区市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按客车座位数的65%均摊计算计入票价后,由承运人向旅客代收代付。公路客运附加费由旅客负担,按省政府规定的0.03元/人千米标准计入票价后由承运人向旅客代收代付。 旅客站务费由汽车客运站按省交通厅、省物价局(赣交综字〔1997〕29号、赣价工字〔1997〕61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计入票价向旅客计收。 中央空调服务费每票最高不超过1元,经设区市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具体核定收费标准、时间后,由提供中央空调服务的等级汽车客运站计入票价向旅客计收,停开或没有提供中央空调服务的汽车客运站一律不得计收空调服务费。 春运票价上浮不得超20 %运输经营者根据市场状况,旅客票价可上下浮动。平时上浮的比例最高不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票价10%,下浮不限,但下浮超过票价20%的,须经设区市价格、交通主管部门核准;春运及“五一”、“国庆”等旅游黄金周期间,上浮的比例最高不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票价的20%。 大专院校的学生在学生证注明的乘车区间内凭学生证乘车,春运期间票价不准上浮,但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运输经营者应保持票价的相对稳定,除春运及“五一”、“国庆”等旅游黄金周期间上浮外,其余时间票价一经确定公布,三个月内不得变更。 全票:免费携带10千克行包 旅客随身携带行包,每张全票(包括优待票)免费10千克,每张儿童票免费5千克。旅客自行携带的行包,超过规定免费重量的,超出部分按行包计费。占用座位时,按实际占用座位数购票。旅客随车同行计费行包每100千克千米运价按座席基本运价的2倍计算。运输经营者利用客车行李舱剩余运能开展快件运输时,由其自行确定运价。(来源:今视网-经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