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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管条例终止审议 拟再列入明年立法计划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8:57 南方日报

  本报讯“看上位法施行情况怎样,广东再动手!”笔者从昨日召开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获悉,《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搁置审议两年整后将终止审议。

  牵动千家万户的省物管条例为何如此“难产”?原来,草案2002年10月9日就提请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审议,由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对修订草案的框架、思路作大幅度调整,对原1.8万字的篇幅和文字进行精简。省政府法制办也认为草案涉及多个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建议将该修订草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送省政府负责人审阅。

  不久后,国务院也公开登报征求对《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为维护法制统一,并节约立法成本,保证立法质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根据法制委建议暂缓审议草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去年5月公布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与省政府法制办协商后认为,我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最好待国务院条例实施一段时间后,再根据实际需要来研究有关修订问题。至今该法规修正案搁置审议已满两年。根据《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有关规定,该草案将终止审议。据悉,我省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将列入明年的立法计划,由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再提出条例修正案。

  本专题撰文 丘剑华 陈良军 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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