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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自主定价拟规范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可能以行业规范方式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9:41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艳 通讯员穗仁宣)国家拟指定相关规则,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生产经销企业的定价行为进行规范。在昨天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的羊城论坛上,省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透露了这一信息。

  在昨天“关注药品监督管理”的羊城论坛上,针对药价过高的问题,省物价局价格管理处负责人介绍,1996年前,药价全部放开,药价多少完全是市场说了算,从1997年起,国家开始对消费者的常用药进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目前,市场流通的一万多种药,对一千多种群众用药数量多、常见药的定价纳入国家、省的价格管理。为了降低患者负担,近年来已经16次降低八百多种药的价格,降幅达到30%。

  该位负责人特别提醒市民,纳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一般要比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便宜,药品又有可替代性,看病时尽量提醒医生开政府定价的药品。

  目前市场上一万多种企业自主定价的药品,不少药品价格虚高,对此,省物价局价格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国家正考虑研究制定相关规则,规范企业的自主定价行为,但是,放开了的药价肯定不会像政府定价、政府调节价一样管理,今后可能更多的是行业规范。

  对政府定价的药降价就能根本解决患者负担吗?广州市医药质量管理协会薛洁华秘书长有不同看法,她介绍,由于政府对定价药的价格管得太死,定的利润过低,有药厂抱怨,一瓶输液药水的利润还不及一瓶矿泉水的利润。一些药厂停产不做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药品,造成患者很难买到这些药品。而另一方面,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却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管理,一些药价严重虚高,形成“定价的管得太死,放开的放得太乱”的不协调局面。

  特别提醒

  巧辨虚假药品广告

  广州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药品广告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上有区别,对于处方药,国家不允许其在大众传媒上发布广告。然而,一些市民反映,处方药广告还是能在大众媒体上见到,还有不少虚假广告,造成对患者用药的误导。

  如何识别虚假药品广告?对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人士表示,药品广告中不允许出现诸如“包治”、“药到病除”这类绝对性字眼的,患者如发现药品广告中包含这些字眼,就应该对该药提高警惕。另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已在网站上(http://www.sda.gov.cn/cmsweb/webportal)发布了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消费者可根据药品的广告批准文号,到该网站上核对广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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