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床上摔下来三周以后离人世 家属因此拒付医药费,医院告上法院后胜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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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9:41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张斌 通讯员许雪芳)患者在120急救途中不慎因车床翻侧跌落摔地,事发三周后突然死亡,家属因此拒付3万多元医药费。昨日,荔湾区法院公布,就诊医院告患者家属清付上述费用获法院支持。 原告广州某医院起诉称:患者黄严是被告潘薇(92岁,广州人)的丈夫,是被告黄安然(53岁,广州人)的父亲。黄严因呼吸困难于2003年1月2日由120急救车送入该院,途中因车床不慎翻侧致患者跌落到地上,当时经检查,发现患者仅仅是皮肤擦损,没有骨折、颅脑、内脏损伤。 由于肺部感染,患者被送往呼吸科治疗,1月24日突然出现呼吸困难后死亡。此后患者家属以本院在运送患者途中致患者人身伤害为由一直拒付尚欠医疗费30552.27元。 被告潘薇、黄安然共同辩称:原告诉称被告拖欠其医药费不是事实,受害者是因原告的医疗损害事故而直接致死的,原告对受害者之死有无法推卸的责任,作为致人人身损害的原告,承担受害者自该医疗损害事故发生之日起的所有医疗费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因此请求驳回原告诉求。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潘薇、黄安然向原告广州某医院清付医药费30552.27元及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