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今年起取消农业税 再减轻农民负担56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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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11:31 新华网 |
记者前日从广州市财政局获悉,广州市政府最近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免征农业税。此举使广州提前实现了国务院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的要求。 据广州市财政局介绍,这是广州市继2002年进行农村税费改革大幅减轻农村税费、2003年进一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后,再次减轻农民负担,此举使全市农民在上两次减负的基础上,再减轻负担5699万元。 据介绍,经过2002年和2003年两次税费改革后,广州市农民负担仅为0.32%,远低于中央规定不超过5%的水平,表明广州市农村税费改革取得显著成果,已具备改革农业税的条件。为此市财政局今年制定全面取消农业税的改革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据悉,取消农业税对广州的财政收入影响非常有限。2003年广州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74.75亿元,增长15.5%,实际征得的5700万元农业税仅占财政收入的0.21%,如果把征收成本计进去,实际所征得税额寥寥无几。上海、浙江、北京等地此前已经取消了这一征收40多年的税种。 免征农业税后,广州市本级财政对几个财力较困难的区、县级市将适当给予转移支付,以保障镇村两级办学、优抚、计划生育、民兵训练、道路及水利设施修建、村级基本经费等正常支出。 今年上半年,广州市财政局在向市政协汇报《关于广州市全面取消农业税的建议》等一组四件涉及为农民减负提案的办理情况时透露,除尽快取消农业税外,市财政局已经制订一系列倾斜政策,包括种粮奖励制度、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资助补贴制度等,以进一步激发农民的种粮和就业积极性。(记者李妍)(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