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警示“百万负翁”?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15:47 青年时讯 |
随着个人消费信贷规模的扩大,我国一些大城市的居民悄然成为了家庭高负债一族。据报载,北京家庭债务比例已经高达122%,而2003年美国家庭债务比例仅为115%。对这些高负债比例的家庭,不少业内人称他们是“百万负翁”尽管锦食玉衣,但是家庭资产却是靠消费信贷来支撑。 依据经济学家的说法,所谓家庭债务比例就是家庭债务与家庭可支配收入之间的比例。举例而言,如果一个家庭依靠银行贷款购买了房子和汽车,每月需要归还银行按揭5000元,而自己家庭可支配收入是1万元,那么家庭债务比例就是50%。那么什么是家庭可支配收入呢?按照国家统计局权威的说法,就是“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缴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记账补贴后的收入”。以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推算,2003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82.6元,那么平均每一个三口之家的家庭债务总额已经超过5万元。 推行消费信贷的前提是以个人有持久性的收入为保障,如果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不出现大的起伏波动,家庭负债率高一些并不可怕,家庭债务的增长对房地产价格的提高和宏观经济的增长都有明显贡献。 问题是家庭债务的负面影响。如果社会经济出现大幅度振荡甚至下滑,消费者因此预期收入降低,有些甚至因失业而丧失收入来源。那么,这种恶性经济冲击的结果,必然导致借款人还贷能力下降。尤其当出现高通货膨胀、高利率、低经济增长率的所谓“经济滞胀”现象时,那些高负债家庭的“百万负翁”将被迫削减消费或动用储蓄。尽管所有消费信贷者的房屋或汽车都已经作为银行抵押品,但银行毕竟不是当铺,由经济不景气所造成的大范围的拖欠还贷或无法还贷的现象仍旧会形成“多米诺骨牌”式的连锁反应,加剧金融风险。并且一旦众多消费者的房屋和汽车由于无法按时还贷被收走,也会造成社会信用危机和社会民怨风潮。 虽然中国已经向市场经济转轨,不少城市和地区已经进入小康水平,但作为发展中国家,在消费信贷方面仍然必须采取谨慎的态度。这是由于相比较发达国家而言,无论是国民的收入水平,还是养老和医疗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全社会的公共教育体系都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因此,中国消费者在承受债务能力方面要弱得多。 需要指出的是,众多消费者在采取消费信贷时,需要知道现实中国经济发展的真实情况,需要了解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从经济学、社会学以及政治学角度来讲,一个社会赖以生存的根本,大体包括四个基本要素∶一是社会的生态环境。从长期来看,它决定着一个国家与民族的生存状况。二是社会的道德伦理和价值观念。它是调节社会成员之间信用关系和道德秩序必不可少的意识形态。相对政治整合能力而言,道德伦理是软性的,但更具张力,在日常生活中它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起着规范作用。三是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利。它最起码的底线,就是国民的工作权利和社会救济保障制度。其中最重要的衡量指标是社会成员的就业率。四是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政治整合力量,这是从法律与制度层面对社会成员施加的一种强力约束。如果不是有意粉饰问题的话,综合上述四个方面所得到的资料,当前我国的经济形势是不容乐观的。 既然如此,对家庭高负债率的控制实际上也就是对未来经济和社会危机的控制。对此,确实需要有良知、有职业道德的经济工作者向那些“百万负翁”发出告诫,使消费信贷能够健康地发展。摘编自《中华工商时报》11月22日赵刚/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