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汕头中院减刑假释也举行听证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16:25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通讯员郑健杨报道:减刑、假释也搞听证?这在汕头绝对是件新鲜事。昨天上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就执行机关汕头市公安局提请对罪犯郑龙光、吴剑聪、张炎妹、易传兵、杨日华等5个减刑案件举行听证会,经听证、调查与合议庭评议,对5名罪犯作出了减刑的裁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通知的要求,汕头市中院首次尝试对减刑、假释案件以听证会形式进行审理,实行“阳光作业”。郑龙光等5名罪犯因犯职务侵占、抢劫、容留他人吸毒、故意伤害、抢夺等罪被判处1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因余刑都在1年之下而由市公安局看守所执行监管。这些罪犯在留所劳动改造后,能认罪服法,服从管教,积极参加生产劳动与搞好环境卫生,对所犯罪行有深刻的悔悟,因表现较好多次受到管教民警的表扬,经逐月考评累计积分较高。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特向市中院提请对他们予以减刑。

  在昨天的听证会上,合议庭经休会评议后作出裁定,认为5名罪犯确有悔罪悔改的表现,决定对他们分别减去有期徒刑1个月至2个月。

  参加听证会的汕头市、金园区检察院监所科领导均认为执行机关提交的证据客观、合法、公正,举行听证会的形式很有意义,更有利于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应邀参加听证会的我市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也对这种形式给予好评。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冬语
聆听冬日温暖声音
西游情史
大话西游短信篇章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