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政府借总理易人之机继续推进民族和解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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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21:1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香港十一月二十五日电仰光消息:自从上月总理易人以来,缅甸新政府多次强调政府将继续奉行民族和解政策,尽一切努力加强民族团结。舆论认为,政府想借更换总理的契机,进一步巩固民族和解的基本立场,确保和解进程朝预期目标迈进。 缅甸政府的民族和解政策,主要指通过与多支反政府的少数民族武装进行谈判实现和解的民族政策。缅甸政府迄今已经与十七支主要反政府武装实现了和解,与最大的武装组织──克伦民族阵线的和谈近几年也在断断续续地进行。 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缅甸一直存在严重的民族武装问题,政府军与少数民族武装之间的战火几乎没有停息过。大约二十支主要反政府少数民族武装组织盘踞在漫长边境地区,长期与政府分庭抗礼。他们有的要“民族自治”,有的要“独立建国”,而有的是为“政治理念”。尽管政府凭借几十万军队一直牢牢控制着绝大部分国土,但始终未能实现全国的和解。 几十年的交火,使双方都意识到靠军事手段不可能得到自己期盼的东西,于是军政府提出了和谈的建议,反政府武装也就势应和。一九八九年,缅北边区的果敢族武装第一个与政府达成和解。其后十年里,陆续有十七支反政府的少数民族武装和反对党武装与政府和谈成功。 经过多年的共同努力,缅甸的民族和解进程取得进展。政府与各武装派别达成了多项基本共识,包括立即全面停火,双方武装力量不进入对方控制区;武装组织承认维护联邦统一,放弃独立路线;政府允许武装组织暂时保留原武装,自主管理辖区;政府对边区的发展提供帮助,等等。所有这些都为实现缅甸全国民族和解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休会八年的全国制宪国民大会今年上半年复会,政府邀请已实现和解的少数民族武装组织代表与会。缅甸法律专家们说,政府确立的制宪原则和制宪框架,满足了前反政府少数民族武装组织的一些要求,迄今与会和解组织都表示继续参加制宪进程。 上月缅甸总理易人后,军政府又向和解组织提出了十三点原则,既包括了过去双方接受的原则,也包括了和解组织声称过去所没有达成一致的内容。舆论认为,只要政策和措施得当,缅甸的民族和解有希望获得成功,社会政局可保持稳定,经济也可赶上区域经济快车而借势发展。 分析人士指出,军政府与反政府武装之间实现的和解还仅是初步的。缅甸领导人最近在公开讲话中说,政府与已和解的少数民族武装组织没有签订正式协议,大多数协议是口头协议,少数书面协议也只不过是双方可接受立场的记录。双方仍存在各种分歧。缅甸完全实现真正的民族和解,还需做出艰苦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