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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上网用资 安徽一16岁少年杀邻居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21:17 新华网

  新华网社合肥11月25日电(汪秀芬、李永成)为筹措上网用资,竟铤而走险杀害邻居,安徽亳州市年仅16岁的郑某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

  2004年3月18日夜,郑某为筹措上网用资,到邻居郑占玉家欲行窃,不料被警醒的郑占玉发现并抓住。郑某见事情败露便哀求郑占玉放过自己,郑占玉没有答应。恼羞成怒的郑某随即掏出一把刀连扎郑占玉数刀,郑占玉还拉住他不放,郑某又从地上拾起一块砖对其头部连砸几下。郑占玉倒地不动后,郑某把他身上所有的钱洗劫一空,然后若无其事地来到一家网吧上网,直到被随后赶来的警方抓获。

  郑某入室盗窃,被发现后采用暴力手段致人死亡,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但因发案时郑某不满18岁,法院依法从轻判处郑某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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