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瑞”状告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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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0:17 法制晚报 |
欲申请药品商标被驳回 本报讯 美国辉瑞公司今天上午与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对簿公堂。 北京一中院今天上午并未对此案作出判决。辉瑞公司的代理人在法庭上称,2001年9月,辉瑞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在第5类医药制剂等商品上“ENVACAR”申请商标,后被驳回,该公司又向商评委提出复审。商评委审查后于今年9月作出决定,该委认为,《现代英汉药物词汇》中对“EN鄄VACAR”解释为“硫酸胍生(抗高血压药)”,可见“EN鄄VACAR”是抗高血压药的通用名称,依法不得作为商标注册。辉瑞公司认为,“ENVACAR”商标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注册并已在广泛区域使用。此外,《现代英汉药物词汇》对“ENVACAR”的翻译和解释并不准确。商评委则反驳称,《现代英汉药物词汇》是专业词典,如果认为该词典对某些专业词汇的解释不正确或缺乏权威性,应提交充分证据。 作者:李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