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街道率先放权 私房翻建等街道不再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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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2:03 北京娱乐信报 | ||
社会人员如果参加高考,不用再找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报名等手续,可直接找区教委;如果您要对私房翻建,不能再找街道办事处办理初审,而应直接找区规划分局…… 昨天,石景山区对全区所有街道办事处进行“瘦身”,原属于街道办事处的6项职责被取消,还有14项职责将陆续剥离。这意味着,今后石景山区的居民办理有关事务将更方便。据悉,石景山对全区街道“瘦身”放权,在北京乃至全国尚属首次。 改革 街道20项职责将被砍掉 昨天,石景山区委书记张燕生、区长侯玉兰宣布,从现在到明年上半年,该区各街道办事处要完成6项行政管理职能的调整。 直接负责研究指导此项工作的石景山区街道和社区工作办刘志明主任表示,经过逐项分析发现,街道办事处目前承担的168项职责中,没有法定依据、职责不清的有20项,将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陆续将不应承担、不能承担的职能剥离出去。首批剥离的6项职能包括统计、城管、劳动用工监察、社会人员高考、殡葬管理、居民私房翻建初审等工作。 变化 劳资纠纷街道不再管 刘志明主任举例说,以前辖区内如果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发生纠纷,比如没有签订用工合同、没有给劳动者上保险、节假日加班不发补助等,劳动者需要去找街道办事处,但办事处工作人员可能对劳动政策不太熟悉,导致监察不到位,监察效果差。而经过调整后,这项工作将直接交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这有利于纠纷的顺利解决,也纠正了管理职能错位、责权利不统一的问题。 再比如,以前社会人员如果要参加高考,报名、健康体检、档案审查等工作都由街道办事处办理,而街道没有专业人员,很别扭,现在将由区教委派到街道的社区专职教师承担。 意义 街道脱下政府“外衣” 对于这次街道办事处“瘦身”,区委书记张燕生解释说,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构,但不是一级政府,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其承担的政府职能必须被依法剥离。改革后的街道办事处不再充当政府职能部门的“腿”,而会扮演监督专项管理、组织公共服务的新角色。 “除剥离多项职能外,全区街道办事处还将进行机构调整。”刘志明主任介绍,街道原有的综合治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科、城管科、劳动科、财政科等15个科室将合并成“三部三室”,即党群工作部、社区事务部、城市管理部、地区成员代表大会办公室、全程代办服务办公室和综合办公室。 市委研究室助理巡视员赵小卫表示,本市今年9月召开第五次城市管理工作会后,各区县均在积极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石景山区率全市之先,对全区街道进行机构调整、职能剥离改革,将促进全市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走向深入。 深化 鲁谷社区将再砍7项职责 刘志明主任介绍说,此番改革是在鲁谷社区进行试点成功后向全区其他各街道推广的。此前,鲁谷社区剥离了上述6项街道职能并取得成功。“鲁谷社区将继续做改革的先锋,2005年9月底前,将再剥离剩下的14项职责中的7项。”他介绍,这7项职能中的流动人口卫生防疫监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转由区卫生局负责;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由区环保局负责。 据了解,除此之外,鲁谷社区将进行10项社会事务的调整改革,像除“四害”、组织回收再生资源、组织早餐便民工程等社会事务将转由自治组织承担。 “进行这些改革,是建设首都新城区的需要,更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更好地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为百姓提供贴心服务,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幸福。”张燕生说。信报记者陈峰 街道近期剥离 六项管理职能 (1)街道办事处统计科划归区统计局实行垂直管理。 原因:街道专业人员较为缺乏,管理不到位,会造成统计数据不准确等问题。 (2)派驻街道的城管监察分队由区城管大队实行垂直管理。街道办事处主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不再兼任城管监察分队长职务。街道办事处对城管监察分队具有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议工作职责。 原因:街道办事处没有执法权。 (3)街道办事处劳动科劳动监察职能交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其余业务工作交由街道社保所负责。 原因:管理职能错位,责权利不统一,造成街道行政力量的肢解。 (4)街道办事处承担的社会人员高考工作职能划归区教委负责。 原因:工作来源无依据。 (5)街道办事处承担的殡葬管理工作职能由区民政局负责。 原因:街道没有殡葬管理执法权,属于越权管理。 (6)街道办事处承担的居民私房翻建初审工作职能由区规划分局负责。 原因:无法定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