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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口车祸责任尚未认定 行人可能承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9:00 新华网

  长安街闹市口18岁保安员被撞身亡事故的处理,昨天(11月25日)有了新进展:撞人蓝鸟车女司机徐曼玲已经被依法拘留,违法行人也在医院治疗。虽然此次事故仍在责任认定之中,交管部门表示,此事中行人可能承担的责任可以分成两部分,一是纯粹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二是要看行人的违法行为在多大程度上导致事故发生。撞人女司机称当时想踩刹车

  昨天下午,记者在西城交通支队事故科见到了蓝鸟车司机徐曼玲,她看上去面色苍白,精神紧张。据她说,事发当时,她驾车经过闹市口路口西侧时,看到左前方即路口中央有人在争论什么,由于好奇想踩刹车看个究竟,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感觉车辆左右摇晃,随后就发生了强烈的碰撞。不久她就被交警从车里救了出来,对于发生了什么记得不太清楚了。

  市保安公司公交分公司同日表示,公司今天将公布对于被撞身亡的保安员陈清中的善后处理决定。事故责任仍在认定之中

  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10元。昨天,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事中行人可承担的责任可以分成两部分,一是纯粹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二是要看行人的违法行为在多大程度上导致事故发生。市交管局新闻发言人称,目前事故的责任仍在认定当中。

  北京市丹宁律师事务所的刘建锋律师认为,在这个事故中,行人只应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不应该把他的责任无限扩大。刘律师认为,事故的赔偿责任应该分成两种情况,如果司机有责任,那么司机应该是第一赔偿主体;如果司机没有责任,那么她应该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则应该由保安员所在的公司承担。事发现场仍有行人横穿马路

  昨天17时许,记者来到了事发地点闹市口,这时正值下班高峰,路面上依然有横过马路的行人。记者在长安街沿线询问了路边的保安员,当记者问道“你们是不是都很难过”时,一名只有17岁的小保安点了点头,面有悲色。“如果以后还有行人执意横穿马路,你会怎么办?”他毫不犹豫地说:“不管了呗!”(李康乐)(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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